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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年度评价暂行办法》《****办公室关于印****医疗机构协议综合清算参数(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县医保局六部门对全县范围66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考核和综合评价,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中心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县安文街道新里街2号;联系电话:0579-****0525
附件:**县2025年度医**点医药机构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