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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7008469 | 建设单位法人:廖小冰 |
| 吴春木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尚卿乡新楼村创新路1号藤云工艺园新材料应用标准厂房B1(1-4)、C1(1-4)栋的厂房 |
| 华腾尚卿乡铁件工艺品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1-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432-C2432-金属工艺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县 尚卿乡新楼村创新路1号藤云工艺园新材料应用标准厂房B1(1-4)、C1(1-4)栋的厂房 |
| 经度:117.949722 纬度: 25.10472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6-10 |
| 泉安环评〔2025〕表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7008469001U |
| 2020-09-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 |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700846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7008469 | 验收监测单位:**** |
| ****0524MA31EJ6Q2N | 竣工时间:2025-07-03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org/yanshou/43236.html |
|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铁件工艺品30万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铁件工艺品30万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补焊:对铁件半成品的缝隙、气孔等进行局部的修复。 ②打磨:对焊接点进行打磨处理。 ③喷砂:通过喷砂去除铁件半成品表面的污垢、氧化层、涂层等物质,使表面变得更加光滑**整。 ④上挂:将产品装在挂钩上,挂钩挂在流水线上,进入下一道工序。 ⑤喷粉工艺:铁件经悬挂链上件后通过轨道进入喷粉箱进行喷涂。喷粉箱主要由喷枪、箱体、自动回收系统和供粉系统组成。供粉系统把压缩空气与粉简内的粉末充分混合后成为流体状并通过粉泵输送到喷枪中:喷枪的枪体内带有高压发生器,它可以在枪尖处产生高电压,将枪尖附近区域的空气电离,从喷枪中喷出的粉体通过该电离区域时带上负电荷,通过电场力的作用粉末被吸附到接地的铁件表面,并形成一层厚度约100~150um 的粉膜;在喷粉箱内,通过风机产生负压,将喷粉箱内未吸附在铁件表面的粉体吸入自动回收系统,经过滤芯过滤后送回供粉系统循环使用。项目粉末回收专用器加脉冲振打,以提高粉末回收利用率,经回收后气体通过排气筒外排,因此项目静电喷涂外排气体中基本上不含粉体。 ⑥烘干固化工艺:本项目工件喷粉后烘干过程实际也是工件表面粉末固化过程,固化过程分为熔融、流平、胶化和固化4个阶段,燃生物质成型颗粒炉窑热风采用管道进行间接换热,温度升高到熔点后工件上的表层粉末开始融化,并逐渐与内部粉末形成漩涡直至全部融化,粉末全部融化偶有几分短暂的胶化状态(温度保持不变),之后温度继续升高粉末发生化学反应而固化。 采用的粉末固化工艺为180℃~220℃+5℃可调,烘20min,属正常固化,其中的温度和时间是指工件的实际温度和维持不低于这一温度的累积时间,而不是固化炉保温箱体的设定温度和工件在炉内的行走时间。本项目采用生物质颗粒燃料燃烧加热空气,然后通过金属管道在烘箱内部进行间接换热,静电喷塑使用的涂料为静电粉末涂料,此类涂料无需溶剂,无臭无味,在该烘烤温度下会产生少量的非甲烷总烃。项目生产的工件经烘干固化后即为成品。 ⑦包装:对喷粉固化后的工件进行组装、包装,即为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①补焊:对铁件半成品的缝隙、气孔等进行局部的修复。 ②打磨:对焊接点进行打磨处理。 ③喷砂:通过喷砂去除铁件半成品表面的污垢、氧化层、涂层等物质,使表面变得更加光滑**整。 ④上挂:将产品装在挂钩上,挂钩挂在流水线上,进入下一道工序。 ⑤喷粉工艺:铁件经悬挂链上件后通过轨道进入喷粉箱进行喷涂。喷粉箱主要由喷枪、箱体、自动回收系统和供粉系统组成。供粉系统把压缩空气与粉简内的粉末充分混合后成为流体状并通过粉泵输送到喷枪中:喷枪的枪体内带有高压发生器,它可以在枪尖处产生高电压,将枪尖附近区域的空气电离,从喷枪中喷出的粉体通过该电离区域时带上负电荷,通过电场力的作用粉末被吸附到接地的铁件表面,并形成一层厚度约100~150um 的粉膜;在喷粉箱内,通过风机产生负压,将喷粉箱内未吸附在铁件表面的粉体吸入自动回收系统,经过滤芯过滤后送回供粉系统循环使用。项目粉末回收专用器加脉冲振打,以提高粉末回收利用率,经回收后气体通过排气筒外排,因此项目静电喷涂外排气体中基本上不含粉体。 ⑥烘干固化工艺:本项目工件喷粉后烘干过程实际也是工件表面粉末固化过程,固化过程分为熔融、流平、胶化和固化4个阶段,燃生物质成型颗粒炉窑热风采用管道进行间接换热,温度升高到熔点后工件上的表层粉末开始融化,并逐渐与内部粉末形成漩涡直至全部融化,粉末全部融化偶有几分短暂的胶化状态(温度保持不变),之后温度继续升高粉末发生化学反应而固化。 采用的粉末固化工艺为180℃~220℃+5℃可调,烘20min,属正常固化,其中的温度和时间是指工件的实际温度和维持不低于这一温度的累积时间,而不是固化炉保温箱体的设定温度和工件在炉内的行走时间。本项目采用生物质颗粒燃料燃烧加热空气,然后通过金属管道在烘箱内部进行间接换热,静电喷塑使用的涂料为静电粉末涂料,此类涂料无需溶剂,无臭无味,在该烘烤温度下会产生少量的非甲烷总烃。项目生产的工件经烘干固化后即为成品。 ⑦包装:对喷粉固化后的工件进行组装、包装,即为成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县尚卿****处理厂处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浓度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喷粉废气经“滤芯+二次滤芯回收装置” 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喷砂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喷粉烘干废气经“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过渡期,生物质成型颗粒燃烧废气经“ 水浴除尘+水喷淋(稀碱)+袋式除尘器” 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远期,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加强密闭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喷粉、喷砂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标准。喷粉烘干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表3、表4排放标准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燃烧废气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表3要求。优化车间生产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 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3类标准。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应按照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和危险废物暂存区,一般工业固废经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集中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经危险废物暂存区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转运过程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报告表》核定的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S02≤0.0056t/a、NOx≤0.0612t/a,根据《****环境局关于印发服务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环保〔2025〕9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的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吨,氨氮小于0.01吨的建设项目,免购买排污权交易指标、提交总量来源说明。 《报告表》核定项目VOCs排放量为0.0114t/a。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和除尘喷淋用水,水箱内除尘水定期清理除尘泥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经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县尚卿乡藤****处理厂,本次未对生活污水进行监测。有组织排放: ①喷粉粉尘经处理“滤芯+二次滤芯回收装置”处理后与经“滤芯”处理后的喷砂废气一起通过20m高DA002排气筒排放,经监测喷粉、喷砂废气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两天平均值分别为64.2 mg/m3、0.3325 Kg/h; ②喷粉烘干废气经处理“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经监测喷粉烘干废气进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两天平均值分别为3.565mg/m3、0.013Kg/h,喷粉烘干废气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两天平均值分别为0.65mg/m3、0.0037Kg/h。经计算,非甲烷总烃两日去除率是70.7%和72.5%。 ③炉窑废气经“水浴除尘+水喷淋(稀碱)+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经监测炉窑废气进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两天平均值分别为36.25mg/m3、0.0375Kg/h,炉窑废气进口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未检出,炉窑废气进口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两天平均值分别为65.5mg/m3、0.0205Kg/h;经监测炉窑废气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两天平均值分别为3.95mg/m3、0.0049Kg/h,炉窑废气出口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两天平均值分别为小于检出限、未检出,炉窑废气出口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两天平均值分别为52.0mg/m3、0.0205Kg/h 。颗粒物两日去除率是86.8%和87.0%。 DA002排气筒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二级标准,速率严50%执行;DA003排气筒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中涉涂装工序的其他行业排放限值;DA001排气筒的颗粒物、黑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 无组织排放:其他未收的尾气经机械送风后无组织排放。 ①厂界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0.554 mg/m3,厂区内最大浓度值2.426mg/m3,符合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厂内颗粒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 表3其它炉窑排放限值。 ②非甲烷总烃厂界最大浓度值0.35mg/m3、厂区内最大浓度值1.97mg/m3,符合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 表4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即非甲烷总烃≤2.0mg/m3,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 表3厂区内监控点浓度限值即非甲烷总烃≤8.0mg/m3,厂区内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执行GB 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排放限值,即非甲烷总烃≤30mg/m3。项目夜间不生产,根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在 61.8dB(A)~62.9dB(A)范围内,符合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标准,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可达标排放。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炉渣、泥渣和烟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喷砂粉尘、废除尘袋、废挂钩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炉渣、泥渣和烟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喷砂粉尘、废除尘袋、废挂钩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可回收利用单位,职工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滤芯、废涂料粉末、废活性炭、废机油、机油空桶以及含油抹布,废滤芯、废涂料粉末、废活性炭、废机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机油空桶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含油抹布集中收集后混入职工生活垃圾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经监测,项目SO2排放量为未检出 ,NOX排放量为0.0492t/a,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0.0089t/a,符合项目二氧化硫0.0056t/a、氮氧化物0.0612t/a、总量挥发性有机物为0.0114t/a的控制指标。 |
| 变动情况:喷粉粉尘和喷砂粉尘合并成一根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和炉窑废气排气筒高度增高。原因:节约成本。对照重大变化清单,不属于重大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须依法依规执行环保 “ 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 排污许可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市******执法大队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负责该项目环保 “ 三同时” 监督检查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的性质、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止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委托****对该项目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18 | 0 | 0 | 0 | 0.018 | 0.018 | |
| 0 | 0.009 | 0 | 0 | 0 | 0.009 | 0.009 | |
| 0 | 0.0009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3637.44 | 0 | 0 | 0 | 3637.44 | 3637.44 | / |
| 0 | 0.0056 | 0.0056 | 0 | 0 | 0.006 | 0.006 | / |
| 0 | 0.0612 | 0.0612 | 0 | 0 | 0.061 | 0.061 | / |
| 0 | 0.8098 | 0 | 0 | 0 | 0.81 | 0.81 | / |
| 0 | 0.0114 | 0.0114 | 0 | 0 | 0.011 | 0.011 | / |
| 1 | 喷粉粉尘经处理“滤芯+二次滤芯回收装置”处理后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的喷砂废气一起通过20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二级标准 | 喷粉粉尘经处理“滤芯+二次滤芯回收装置”处理后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的喷砂废气一起通过20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 正常监测 | |
| 2 | 喷粉烘干废气经处理“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中涉涂装工序的其他行业排放限值 | 喷粉烘干废气经处理“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 正常监测 | |
| 3 | 炉窑废气经“水浴除尘+水喷淋(稀碱)+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 | 炉窑废气经“水浴除尘+水喷淋(稀碱)+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 正常监测 |
| 1 | 生产时关闭门窗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 | 生产时关闭门窗 | 正常监测 |
| 1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应按照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和危险废物暂存区,一般工业固废经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集中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经危险废物暂存区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转运过程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炉渣、泥渣和烟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喷砂粉尘、废除尘袋、废挂钩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炉渣、泥渣和烟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喷砂粉尘、废除尘袋、废挂钩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可回收利用单位,职工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滤芯、废涂料粉末、废活性炭、废机油、机油空桶以及含油抹布,废滤芯、废涂料粉末、废活性炭、废机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机油空桶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含油抹布集中收集后混入职工生活垃圾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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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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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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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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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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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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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