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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不锈钢深加工产业园GY04、GY0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6年2月9日至2月24日挂牌出让2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 地块编号 | **** | 地块位置 | 李墩镇陈厝村 | 土地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 |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2196.92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33 |
| 受让单位 | **** | 土地现状 | 净地 | ||
| 土地使用条件: | 详见周自然资规〔2025〕24号文件 | ||||
| 地块编号 | 2026挂(李墩)2号 | 地块位置 | 李墩镇陈厝村 | 土地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 |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3914.68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58 |
| 受让单位 | **一****公司 | 土地现状 | 净地 | ||
| 土地使用条件: | 详见周自然资规〔2025〕22号文件 | ||||
备注:
1.土地竞得人应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之日起10******局签订出让合同、****管理委员会签订《**县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于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三年内竣工。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20万元/亩、地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
2.土地竞得人需在项目动工建设前做好竞得地块的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及环境影响评价。
二、公示期: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3月2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县狮城镇桥南街112号
邮政编码:355400
联系电话:0593-****180
联 系 人:肖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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