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武鞋材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审批
浙江-温州-鹿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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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51077XC吴黎武
吴黎武**省**市鹿**
**省**市鹿**藤桥镇渔藤路278号四号楼1-3层东首,五号楼1-2层西首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迁扩建项目
2021版本:032-制鞋业C195-C195-制鞋业
**省**市鹿** 藤桥镇渔藤路278号四号楼1-3层东首,五号楼1-2层西首
经度:120.55451 纬度: 28.08949****环境局**分局
2024-10-25
温环鹿建〔2024〕88号****
2024-11-291000
50****
****1077-X****
****1077-X******公司
MA2CPXKW-72025-06-05
2025-06-102025-07-08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610rEmUn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迁扩建迁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200万双橡胶鞋底、200万双PU鞋底、100万双EVA鞋底、20万双TPR鞋底年产60万双橡胶鞋底、40万双PU鞋底、50万双EVA鞋底、0万双TPR鞋底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橡胶鞋底生产工艺说明: 配料投料:配料:将外购的原料分别根据每个批次的投加量与一定比例进行称量,其中氧化锌、轻质碳酸钙、硬脂酸锌、促进剂(DM)、硫化剂(硫磺)、钛白粉、白炭黑为粉料,项目设置单独的称量配料间,大部分原料根据每个批次的配料量与原料包装规格进行定量的拆包配料即可,少量无法圆整的小料拆包完成称量配比后再进行配料,原料统一在封闭的称量配料间完成配料,液体桶装原料开盖后通过高粘度计量泵完成计量配料。配料时,原料装入低熔点投料袋内,捆扎密封,届时低熔点袋与物料一起投放至密炼机中。 密炼:物料从加料斗加入密炼机后,加料门关闭,压料装置的上顶栓降落,对物料加压。物料在上顶栓压力及摩擦力的作用下,被带入两个具有螺旋棱、有速比的、相对回转的两转子的间隙中,致使物料在由转子与转子,转子与密炼室壁、上顶栓、下顶栓组成的捏炼系统内,受到不断变化和反复进行的剪切、撕拉、搅拌和摩擦的强烈捏炼作用,从而达到塑炼的目的。借助于密炼机的强烈机械剪切作用,摩擦生热,为防止摩擦生热温度过高,需要采用冷却水进行隔套冷却,以控制转子和密炼室内腔壁表面的温度,辊筒温度约为50~80℃,排胶温度低于140℃。 开炼:将密炼胶加入开炼机中再次混炼并压制出片。开炼机两个辊筒以不同的转速相对回转,胶料放到两辊筒间的上方,在摩擦力的作用下被辊筒带入辊距中。由于辊筒表面的旋转线速度不同,使胶料通过辊距时的速度不同而受到摩擦剪切作用和挤压作用,胶料反复通过辊距而被开炼。开炼时,辊温约为55~80℃,排胶温度低于140℃,采用冷却水进行隔套冷却。 冷却:开炼完成后,成片的橡胶经辊轮输送至过水机内水冷冷却,冷却后收成卷。 切片:由切条机将混炼完成的橡胶片切成所需10cm×20cm大小的胶条,以备后续硫化成型。 硫化成型:经切片成型后的胶条,人工送至硫化区,再经过硫化成型机模具加热压模成型产出鞋底。平板硫化机是通过温度和压力进行硫化的设备,其热源可使用蒸汽、热水、电能,本项目采用电能加热硫化机。平板硫化机硫化压力通常为5~7MPa,温度控制在110-120℃左右。 后整理:后整理包括修边、拉毛等部分,修边以去掉硫化成型过程中的边角料,拉毛去除毛刺以便于后续工序。 贴合: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其中约有80万双橡胶鞋底经后整理后,需贴沿条,先刷上处理剂然后再刷PU胶让鞋底和沿条紧密贴合。 打磨:对鞋底进行打磨去除毛刺,然后很据客户要求进行后续工序。 PU鞋底生产工艺说明: 将聚氨酯原液装入烘箱中进行预热,温度为40-50℃(由于预热时聚氨酯原液未**无气体逸散,且远未达到分解温度,故对预热工序无废气产生)。然后将原液A料、B料C料按照固定比例进行人工配比,调配好后进入料罐,通过料斗将混合原液注入模具中,模具上面刷上一层脱模剂(主要成分是水、硅油),模具缓慢通过60℃烘道,从而保持模具的温度,等到PU原液成型后,将模具打开,用撬棍将PU鞋底取出。出模后的半成品鞋底进行修边工序,修边后再按照客户定制要求,进行后续工序。另外本项目PU流水线采用天然气锅炉供热。 TPR鞋底生产工艺说明: 将TPR颗粒注入到模具中,注模温度约150℃。经注模成型好的鞋底在机台上自然冷却,冷却好后的鞋底用撬棍撬开模具取出鞋底,产品边上有飞边,用修边刀修剪干净,修剪后的边角料与经检验后不合格的次品经粉碎机粉碎后作为原料重新利用。 EVA鞋底生产工艺说明: 搅拌:由于外购的EVA粒子(含发泡剂)存在少量结块,故生产加工前需要人工倒入搅拌机进行搅拌打散,搅拌机工作时密闭。 投料:将打散的EVA粒子新料按要求人工称取合适的重量然后投入发泡机中。 发泡:搅拌均匀的原料送入发泡机(180℃左右,电加热),通过项目EVA粒子原本含有的发泡剂在发泡机中受热开始裂解反应,产生大量CO2,使物料内形成蜂窝状或多孔状结构,最终达到饱和状态,从而实现成型。本项目外购的EVA粒子含碳酸氢钠发泡剂,发泡过程中无需另外添加发泡剂。项目发泡机采取冷却水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适时添加、不外排。EVA发泡原理为发泡剂熔融分解释放出大量气体,形成泡核,骤然卸压后,泡核释压导致EVA材料膨胀,形成发泡材料。 热定型/冷定型:发泡好的半成品送入恒温烤箱中进行热定型,温度约50℃,远低于EVA料分解温度,基本无废气产生。热定型结束后,鞋底再经冷冻机经风冷定型,基本无废气产生。 修边:经修边机修边处理,****鞋厂刷胶贴合。橡胶鞋底生产工艺说明: 配料投料:配料:将外购的原料分别根据每个批次的投加量与一定比例进行称量,其中氧化锌、轻质碳酸钙、硬脂酸锌、促进剂(DM)、硫化剂(硫磺)、钛白粉、白炭黑为粉料,项目设置单独的称量配料间,大部分原料根据每个批次的配料量与原料包装规格进行定量的拆包配料即可,少量无法圆整的小料拆包完成称量配比后再进行配料,原料统一在封闭的称量配料间完成配料,液体桶装原料开盖后通过高粘度计量泵完成计量配料。配料时,原料装入低熔点投料袋内,捆扎密封,届时低熔点袋与物料一起投放至密炼机中。 密炼:物料从加料斗加入密炼机后,加料门关闭,压料装置的上顶栓降落,对物料加压。物料在上顶栓压力及摩擦力的作用下,被带入两个具有螺旋棱、有速比的、相对回转的两转子的间隙中,致使物料在由转子与转子,转子与密炼室壁、上顶栓、下顶栓组成的捏炼系统内,受到不断变化和反复进行的剪切、撕拉、搅拌和摩擦的强烈捏炼作用,从而达到塑炼的目的。借助于密炼机的强烈机械剪切作用,摩擦生热,为防止摩擦生热温度过高,需要采用冷却水进行隔套冷却,以控制转子和密炼室内腔壁表面的温度,辊筒温度约为50~80℃,排胶温度低于140℃。 开炼:将密炼胶加入开炼机中再次混炼并压制出片。开炼机两个辊筒以不同的转速相对回转,胶料放到两辊筒间的上方,在摩擦力的作用下被辊筒带入辊距中。由于辊筒表面的旋转线速度不同,使胶料通过辊距时的速度不同而受到摩擦剪切作用和挤压作用,胶料反复通过辊距而被开炼。开炼时,辊温约为55~80℃,排胶温度低于140℃,采用冷却水进行隔套冷却。 冷却:开炼完成后,成片的橡胶经辊轮输送至过水机内水冷冷却,冷却后收成卷。 切片:由切条机将混炼完成的橡胶片切成所需10cm×20cm大小的胶条,以备后续硫化成型。 硫化成型:经切片成型后的胶条,人工送至硫化区,再经过硫化成型机模具加热压模成型产出鞋底。平板硫化机是通过温度和压力进行硫化的设备,其热源可使用蒸汽、热水、电能,本项目采用电能加热硫化机。平板硫化机硫化压力通常为5~7MPa,温度控制在110-120℃左右。 后整理:后整理包括修边、拉毛等部分,修边以去掉硫化成型过程中的边角料,拉毛去除毛刺以便于后续工序。 贴合: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其中约有80万双橡胶鞋底经后整理后,需贴沿条,先刷上处理剂然后再刷PU胶让鞋底和沿条紧密贴合。 打磨:对鞋底进行打磨去除毛刺,然后很据客户要求进行后续工序。 PU鞋底生产工艺说明: 将聚氨酯原液装入烘箱中进行预热,温度为40-50℃(由于预热时聚氨酯原液未**无气体逸散,且远未达到分解温度,故对预热工序无废气产生)。然后将原液A料、B料C料按照固定比例进行人工配比,调配好后进入料罐,通过料斗将混合原液注入模具中,模具上面刷上一层脱模剂(主要成分是水、硅油),模具缓慢通过60℃烘道,从而保持模具的温度,等到PU原液成型后,将模具打开,用撬棍将PU鞋底取出。出模后的半成品鞋底进行修边工序,修边后再按照客户定制要求,进行后续工序。另外本项目PU流水线采用天然气锅炉(现用电供热)供热。 EVA鞋底生产工艺说明: 搅拌:由于外购的EVA粒子(含发泡剂)存在少量结块,故生产加工前需要人工倒入搅拌机进行搅拌打散,搅拌机工作时密闭。 投料:将打散的EVA粒子新料按要求人工称取合适的重量然后投入发泡机中。 发泡:搅拌均匀的原料送入发泡机(180℃左右,电加热),通过项目EVA粒子原本含有的发泡剂在发泡机中受热开始裂解反应,产生大量CO2,使物料内形成蜂窝状或多孔状结构,最终达到饱和状态,从而实现成型。本项目外购的EVA粒子含碳酸氢钠发泡剂,发泡过程中无需另外添加发泡剂。项目发泡机采取冷却水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适时添加、不外排。EVA发泡原理为发泡剂熔融分解释放出大量气体,形成泡核,骤然卸压后,泡核释压导致EVA材料膨胀,形成发泡材料。 热定型/冷定型:发泡好的半成品送入恒温烤箱中进行热定型,温度约50℃,远低于EVA料分解温度,基本无废气产生。热定型结束后,鞋底再经冷冻机经风冷定型,基本无废气产生。 修边:经修边机修边处理,****鞋厂刷胶贴合。
TPR鞋底没有生产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混凝沉淀+芬顿氧化、化粪池、二级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风管冷却+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水帘+水喷淋+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生化池、化粪池、活性炭吸附箱、水喷淋+活性炭吸附箱、脉冲式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箱
环评预计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芬顿氧化”处理达标后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实际上生产废水经“生化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环评预计配料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炼胶废气,硫化废气收集后经“风管冷却+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实际上配料粉尘,炼胶废气收集后经“脉冲式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箱”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高空排放,硫化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箱”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高空排放。 环评预计贴合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实际上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箱”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高空排放。 环评预计注塑、发泡废气收集后经风管冷却+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实际上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箱”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高空排放。企业部分贴合线设备、发泡设备、小喷台设备移到五号楼,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箱”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高空排放。 环评预计喷漆废气收集经水帘+水喷淋+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实际上四号楼喷漆(1线)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箱”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高空排放;四号楼喷漆(2线)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箱”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高空排放;四号楼喷漆(3线)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箱”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高空排放;四号楼喷漆(4线)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箱”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高空排放;四号楼喷漆(5线)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箱”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高空排放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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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化池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2**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喷漆废水、直接冷却水定期更换,更换的废水经“生化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生产废水处理后排放口水质检测项目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氨氮、总磷、总氮、总锌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和pH值范围均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2**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2 化粪池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2**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达标后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厂区污水总排放口水质检测项目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氨氮、总磷、总氮、总锌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和pH值范围均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2**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活性炭吸附箱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046-2017)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四号楼1楼发泡、3楼PU注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箱”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高空排放 四号楼1楼发泡、3楼PU注塑废气处理设备净化后排气筒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046-2017)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 活性炭吸附箱 《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046-2017)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四号楼2楼贴合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箱”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高空排放 四号楼2楼贴合废气处理设备净化后排气筒的挥发性有机物、苯系物、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046-2017)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 活性炭吸附箱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046-2017)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四号楼3楼PU注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箱”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高空排放 四号楼3楼PU注塑废气处理设备净化后排气筒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046-2017)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4 水喷淋+活性炭吸附箱 《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046-2017)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四号楼喷漆(1线)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箱”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高空排放 四号楼喷漆(1线)废气处理设备净化后排气筒的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046-2017)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5 水喷淋+活性炭吸附箱 《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046-2017)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四号楼喷漆(2线)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箱”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高空排放 四号楼喷漆(2线)废气处理设备净化后排气筒的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046-2017)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6 水喷淋+活性炭吸附箱 《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046-2017)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四号楼喷漆(3线)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箱”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高空排放 四号楼喷漆(3线)废气处理设备净化后排气筒的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046-2017)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7 脉冲式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箱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表2排放标准值 五号楼配料、开密炼(炼胶)(1、2线)废气收集后经“脉冲式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箱”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高空排放 五号楼配料、开密炼(炼胶)(1、2线)废气处理设备净化后排气筒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表2排放标准值
8 活性炭吸附箱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表2排放标准值 五号楼硫化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箱”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高空排放 五号楼硫化废气处理设备净化后排气筒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表2排放标准值
9 活性炭吸附箱 《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046-2017)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五号楼1楼喷光、补漆、发泡、贴合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箱”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高空排放 五号楼1楼喷光、补漆、发泡、贴合废气处理设备净化后排气筒的挥发性有机物、苯系物、颗粒物、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046-2017)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根据实际情况于****厂界周围设置4个噪声测点 其昼间监测结果中厂界西侧(1号测点)、厂界南侧(2号测点)、厂界东侧(3号测点)、厂界东侧(4号测点)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分类贮存或处置,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边角料、收集的粉尘、一般包装废物和废布轮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抹布、污泥、废液压油和废刷子收集后委托****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温****公司现有厂房温****公司现有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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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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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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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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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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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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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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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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