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02月25日)

审批
福建-福州-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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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02月25日)
时间: 2026-02-25 08:3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02月25日-2026年03月0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19

传 真:0591-****8319

通讯地址:**县**镇科技东路3号

邮 编:350108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优恩立年产200万件光学元器件项目

**省**市**县南屿镇智慧大道20号保**信**高新科技产业园3#号楼1-5、9-10层A、3#号楼1-3层B

**优****公司

**朴诚****公司

年产200万件光学元器件

1、雨、污水实行分流。抛光、磨边、铣磨工序产生的废水,超声波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设备冷却水及纯水制备机排放的浊水应经絮凝、沉淀处理达标后,****园区污水管网和市政污水管网,****大学****处理厂处理。生活****园区设置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大学****处理厂处理。

2、有机废气经密闭车间负压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50m高排气筒排放。

3、应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达标。

4、固体废物应分类管理。抛光残渣、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综合利用,沉淀池污泥定期进行清掏,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活性炭、废绸布和废餐巾纸、废包装容器、废切削液、废除油剂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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