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发改投审〔2026〕49号
关于**镇镇区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镇镇区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建设方案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政府关于《关于审定2025年美丽圩镇建设入库项目(第十三批)的请示》的批复精神,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建设方案。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镇镇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改造提升镇区范围内砂土路和破损水泥路面,道路硬底化约2.6公里,面积约8500㎡,排水系统改造修复约0.8公里,排污沟暗渠化整治,**盖板水沟2.5公里;进一步补齐污水治理、村内道路硬底化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3个月。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255.64万元,其中:工程费229.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28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在《关于审定第二批第三笔“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和第三批第二笔“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项目分配方案的请示》饶建报〔2026〕2号中列支168万元,不足部分再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和镇自筹解决。
七、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确保各个环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八、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环保、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住建局、******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