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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900MAERPW9835 | 建设单位法人:王耀华 |
| 黄万良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虎门镇 |
| **省**市虎门镇德乐路10号 |
| ****建设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无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虎门镇 德乐路10号 |
| 经度:113.722036 纬度: 22.83084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0-31 |
| 东环建〔2025〕313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1-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 |
| 8 | 运营单位名称:**** |
| ****1900MAERPW983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康晖****公司 |
| 914********05789XQ | 验收监测单位:**标尚****公司 |
| ****1900MA52NRM90G | 竣工时间:2025-12-29 |
| 2025-12-30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3-30 |
| 2026-01-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0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127Mb1Lj |
| **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加工生产塑胶玩具200万件、塑胶配件2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加工生产塑胶玩具160万件、塑胶配件16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PC、ABS、PP、PA、PVC等塑料—混料—注塑成型—喷漆、固化—移印、晾干—彩绘、晾干—包装出货;使用过的印版—印版清洁—用于移印工序;使用过的喷枪—喷枪清洁—用于喷漆工序;PC、ABS、PP、PA、PVC等塑料—混料—注塑成型—包装出货 | 实际建设情况:PC、ABS、PP、PA、PVC等塑料—混料—注塑成型—喷漆、固化—移印、晾干—彩绘、晾干—包装出货;使用过的印版—印版清洁—用于移印工序;使用过的喷枪—喷枪清洁—用于喷漆工序;PC、ABS、PP、PA、PVC等塑料—混料—注塑成型—包装出货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实际建设情况:已建成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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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5300 | 5300 | 0 | 0 | 5300 | 53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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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83 | 0.1905 | 0 | 0 | 0.083 | 0.083 | / |
| 1 | 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表)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与**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表2“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二时段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已建成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工况为92% | |
| 2 | 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与**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已建成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工况为92% | |
| 3 | 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与**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已建成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工况为92% |
| 1 | 1)次品、塑料边角料: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次品、塑料边角料,产生量为9.05t/a,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2)废包装材料:项目各类原料用毕后会产生废包装材料,产生量为0.0775t/a,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公司回收处理。 3)废活性炭:项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中的活性炭吸附至饱和后需定期更换会产生废活性炭,产生量为10.364t/a,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4)废机油桶:项目机油用毕后会产生废机油桶,产生量为0.025t/a,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5)废机油: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机油,产生量为0.5t/a,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6)废油墨桶:项目油墨用毕后会产生废油墨桶,产生量为0.0155t/a,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7)废印版: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印版,产生量为0.03t/a,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8)废清洗剂: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清洗剂,产生量为1.2453t/a,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9)废清洗剂桶:项目清洗剂用毕后会产生废清洗剂桶,产生量为0.025t/a,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10)废抹布:项目清洁印版、喷枪过程中会产生废抹布,产生量为0.03t/a,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11)废彩绘笔: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彩绘笔,产生量为0.0092t/a,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12)废漆渣:项目喷漆工序过程中会产生废漆渣,产生量为2.7038t/a,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13)废油漆桶:项目油漆用毕后会产生废油漆桶,产生量为0.33t/a,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 1)次品、塑料边角料: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次品、塑料边角料,产生量为7.24t/a,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项目已设置一般固定废物暂存场所,并张贴相关指示牌。 2)废包装材料:项目各类原料用毕后会产生废包装材料,产生量为0.062t/a,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公司回收处理。项目已设置一般固定废物暂存场所,并张贴相关指示牌。 3)废活性炭:项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中的活性炭吸附至饱和后需定期更换会产生废活性炭,产生量为1.3t/a,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项目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暂时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和张贴相关指示标识牌。 4)废机油桶:项目机油用毕后会产生废机油桶,产生量为0.005t/a,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项目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暂时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和张贴相关指示标识牌。 5)废机油: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机油,产生量为0.05t/a,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项目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暂时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和张贴相关指示标识牌。 6)废油墨桶:项目油墨用毕后会产生废油墨桶,产生量为0.005t/a,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项目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暂时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和张贴相关指示标识牌。 7)废印版: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印版,产生量为0.024t/a,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项目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暂时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和张贴相关指示标识牌。 8)废清洗剂: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清洗剂,产生量为0.23t/a,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项目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暂时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和张贴相关指示标识牌。 9)废清洗剂桶:项目清洗剂用毕后会产生废清洗剂桶,产生量为0.003t/a,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项目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暂时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和张贴相关指示标识牌。 10)废抹布:项目清洁印版、喷枪过程中会产生废抹布,产生量为0.002t/a,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项目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暂时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和张贴相关指示标识牌。 11)废彩绘笔: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彩绘笔,产生量为0.003t/a,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项目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暂时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和张贴相关指示标识牌。 12)废漆渣:项目喷漆工序过程中会产生废漆渣,产生量为0.2t/a,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项目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暂时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和张贴相关指示标识牌。 13)废油漆桶:项目油漆用毕后会产生废油漆桶,产生量为0.002t/a,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项目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暂时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和张贴相关指示标识牌。 |
|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得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注塑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喷漆、固化、喷枪清洁、移印、彩绘、晾干、印版清洁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与**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总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表2“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二时段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表2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混料、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表2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及其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将注塑、移印、印版清洁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至“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设有1个废气排放口DA001,排气筒高度为15米。注塑、移印、印版清洁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表)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与**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总VOCs有组织排放达到**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表2“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二时段排放限值。少量未收集到的总VOCs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达到**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较严值。 项目注塑、移印、印版清洁工序中除了有机废气外,相应的会伴有明显的异味,作为恶臭进行管理和控制,以臭气浓度进行表征。异味通过废气收集系统和“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后与有机废气一同排放,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少部分未收集到的异味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臭气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项目将喷漆、喷枪清洁、固化、晾干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至“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设有1个废气排放口DA002,排气筒高度为15米。喷漆、喷枪清洁、固化、晾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与**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少量未收集到的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较严值。 项目喷漆、喷枪清洁、固化、晾干工序中除了有机废气外,相应的会伴有明显的异味,作为恶臭进行管理和控制,以臭气浓度进行表征。异味通过废气收集系统和“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后与有机废气一同排放,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少部分未收集到的异味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臭气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项目将喷漆、喷枪清洁、彩绘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至“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设有1个废气排放口DA003,排气筒高度为15米。喷漆、喷枪清洁、彩绘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与**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少量未收集到的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较严值。 项目喷漆、喷枪清洁、彩绘工序中除了有机废气外,相应的会伴有明显的异味,作为恶臭进行管理和控制,以臭气浓度进行表征。异味通过废气收集系统和“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后与有机废气一同排放,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少部分未收集到的异味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臭气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项目混料、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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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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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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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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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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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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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