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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2295583 | 建设单位法人:张煜承 |
| 黄艺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仓前街道留泽街110号3幢801-1室 |
| ****迁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340-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仓前街道留泽街110号健康谷3号楼8楼 |
| 经度:119.95805 纬度: 30.27993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12 |
| 环评批复〔2023〕10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0 |
| 17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229558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2295583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621798R | 竣工时间:2025-02-20 |
| 2025-02-2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2-27 |
| 2026-01-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mod=hpgs-in id=3193 |
|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药物化合物或中间体500批次/a | 实际建设情况:药物化合物或中间体500批次/a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将医药中间体溶于水中后,将苯甲酸与正丁胺加入体系,反应。使用酸调整体系pH,使用乙酸乙酯萃取,保留有机层,有机层使用无水硫酸钠干燥,过滤减压蒸干过滤后,即获得目标产物; ****实验室分析检测后,废弃药品除部分留样外,其他溶入反应废液中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将医药中间体溶于水中后,将苯甲酸与正丁胺加入体系,反应。使用酸调整体系pH,使用乙酸乙酯萃取,保留有机层,有机层使用无水硫酸钠干燥,过滤减压蒸干过滤后,即获得目标产物; ****实验室分析检测后,废弃药品除部分留样外,其他溶入反应废液中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实验废气由15套通风柜废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共同经同一个38m以上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废水:项目产****园区内化粪池统一预处理达标后与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的清洗废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室内安装,对高噪声设备增加隔声罩或消声器,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加强人工操作场所的噪声控制等。 固废:按照固体废物的性质进行分类收集,必须设置规范的危废仓库和固废仓库。危废暂存库应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有关危险废物的分类定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做好台账记录,并及时规范处置,避免超期贮存。危废仓库建议危废仓库建议采用密封设计,并设置抽风设施,设施中应装填一定量的活性炭,起到保护作用,防止意外发生时,有机废气外泄。该排气筒为保护措施,不作为固定源排气筒考虑。 地下水、土壤:. 源头控制 采取先进的实验工艺,实验过程中加强管理,尽量做到密闭化,封闭所有不必要的开口,减少“跑、冒、滴、漏”,采取严格的污染治理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2. 防渗漏措施 试验区、固废堆场、中和池、化粪池等单元进行地面硬化、防腐、防渗处理,按照防渗标准要求进行合理设计,建立防渗设施的检漏系统。在认真采取以上措施的基础上,一旦发生溢出与泄漏事故,会被及时发现,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影响。 3. 分区防渗 为防止本项目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危废暂存库、试验区、化粪池定为污染防治区,严格按照相关防腐、防渗要求进行规范化设计施工,加强管理;其他区域做一般地面硬化即可。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实验室废气经15套通风柜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个38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园区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关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产生的****园区10号废水处理设施(工艺为中和+沉淀+过滤)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市政管网;****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企业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振减声、合理布局设备等措施降低噪声源。 固废:企业设置危废仓库位于厂房东南角,面积约4.9m2,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公司处置,不涉及危废运输;并落实台账记录,及时委托处置;危废间落实了防风、防晒、防雨、防腐、防渗、防漏措施,基本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实验室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地下水、土壤:企业在实验过程中加强管理,试剂瓶等即开即用,规范实验操作,减少试剂“跑冒滴漏”。企业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试验区等严格按照相关防腐、防渗、防漏要求进行规范化设计施工;其他区域地面已进行硬化。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147 | 0.0172 | 0 | 0 | 0.015 | 0.015 | |
| 0 | 0.0059 | 0.007 | 0 | 0 | 0.006 | 0.006 | |
| 0 | 0.0003 | 0.0003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1 | 0 | 0 | 0 | 1 | 1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25 | 0.135 | 0 | 0 | 0.125 | 0.125 | / |
| 1 | 园区10号废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新扩改三级标准;,氨氮、总磷的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限制要求 | 依托园区10号废水处理设施 | 园区废水排放口中pH值范围6.6~7.2,悬浮物浓度范围 15~57mg/L,化学需氧量浓度范围240~29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范围128~169mg/L,氨氮浓度范围0.906~1mg/L,总磷浓度范围0.012~0.034mg/L,动植物油类浓度范围2.4~18.4mg/L。废水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纳管标准要求,氨氮、总磷的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限制要求。 |
| 1 | 通风橱统一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310005-2021) | 通风橱统一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 |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在4.82~6.88mg/m3之间,氯化氢排放浓度在2.2~5.2mg/m3之间,甲醇排放浓度均<2.00 mg/m3,乙酸乙酯排放浓度在<0.006 mg/m3,乙腈排放浓度均<0.4mg/m3,臭气排放浓度在112~229之间,二氯甲烷排放浓度<0.1,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310005-2021)中有关限值要求。 |
| 1 | 车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必要的隔音、消声、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车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必要的隔音、消声、降噪措施 | 项目厂界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 1 | 按照固体废物的性质进行分类收集,必须设置规范的危废仓库。危废暂存库应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有关危险废物的分类定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做好台账记录,并及时规范处置,避免超期贮存。 | ①企业在厂区东南侧设置危废暂存间,总面积约4.9m2。 ②目前项目产生的危废(实验废液、废包装容器、费耗材、废活性炭)均暂存至危废仓库,不同形态危废使用不同容器分类收集、堆放,危废仓库地面设有防渗地坪;并按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管理,已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危废去向合理。危废仓库设有抽风设施,并填装一定量的活性炭,该排气筒作为保护措施。危废仓库落实了防风、防晒、防雨、防腐、防渗、防漏工作;基本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③****实验室垃圾桶收集;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定期清运。 |
| 废水依托10号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废水经收集池调节水质水量后,提升泵将废水提升至反应池,在反应池内依次投入酸/碱,通过调节pH至7~8后,再加入活性炭粉末,其目的是通过活性炭粉末物理吸附及化学吸附作用,去除部分COD及其他污染物,再经过PAC、PAM的絮凝作用形成絮状物,污染物在沉淀池沉淀去除,上清液通过沉淀池溢流槽进入外排池,达标后一并纳入市政管网。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废水依托10号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废水经收集池调节水质水量后,提升泵将废水提升至反应池,在反应池内依次投入酸/碱,通过调节pH至7~8后,再加入活性炭粉末,其目的是通过活性炭粉末物理吸附及化学吸附作用,去除部分COD及其他污染物,再经过PAC、PAM的絮凝作用形成絮状物,污染物在沉淀池沉淀去除,上清液通过沉淀池溢流槽进入外排池,达标后一并纳入市政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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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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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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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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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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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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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