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敖汉旗分局拟对敖汉旗牛古吐镇小型引调水工程的审查

审批
内蒙古-赤峰-敖汉旗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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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拟对**牛古吐镇小型引调水工程的审查

发布时间:2026-03-02 17: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3月2日我局拟对**牛古吐镇小型引调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日-2026年3月4日(3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908

通讯地址:**新****生态环境局****分局

邮 编:024300

邮箱地址:****@163.com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情况及审批过程中重点关注的问题

建设地点及环境敏感性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1

**牛古吐镇小型引调水工程

项目永久占地面积9056.62㎡,临时占地面积585385㎡;本项目建设5000m3/d****水厂1处,采用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的处理工艺,同时建设**池、废水回收池、污泥车间、加药间、****泵站等;****水厂内**2座高位水池、加氯设施等;**各类附属阀井,安装输电线路及配套设备,配备输配水主支管道、入户管道,安装入户设备,建设信息化平台等。本工****水库,消耗量为****100t/a。****水厂建设规模为5000.00m3/d,最高时水量500.00m3/h。工程完成后可实现牛古吐、北台子、千斤营子等12个行政村完成通水。项目总投资为10008万元,环保投资为95万元。


**牛古吐镇小型引调水工程位于**市**牛古吐镇,净水厂坐标为东经120°17′7.668″,北纬42°14′5.187″;配水厂坐标为东经120°14′58.532″,北纬42°23′55.466″;管线起点坐标为东经120°17′9.699″,北纬42°14′3.460″,管线终点坐标为东经42°14′3.460″,北纬42°34′28.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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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场地设置密闭围挡,定期洒水;运输路线及时清理、养护;运输车辆采取密封或覆盖措施;运输车辆加盖防尘布。污泥间封闭,定期喷洒除臭剂。施工期、运营期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产生的恶臭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排放标准。

2、水污染防治方面。施工期生活污水经防渗厕所处理后定期清掏。运营期反冲洗废水、污泥压滤液经浓缩池沉淀后通过净水工艺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设置化粪池定期清掏至农田施肥。

3、噪声污染防治方面。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的基础减振措施。强化行车管理制度,控制车速、严禁鸣笛,严禁超载超速,禁止夜间运输。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排放限值。****水厂东侧、北侧、西测、****水厂四侧、****泵站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水厂南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a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按报告表要求分类建设固体废物储存设施并按要求做好防渗,污泥暂存于污泥间,压缩脱水后用污泥运****填埋场****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生活垃圾暂存于生活垃圾桶,及时清理至附近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方面。加氯加药间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并设置围堰,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

6、生态保护工作。施工尽量缩小影响范围,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工序,施工避开大风天气及雨季,施工期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时平整清理、恢复植被。在临时堆土场四周采用装土编织袋进行拦挡、采区苫盖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待施工完成后将设施拆除,清除建筑垃圾及废弃物。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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