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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02 16:58
应建设单位申请,根据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中学**分校配套公园**工程的选址意见书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市**区**路与任钱路交叉口东北侧,用地范围四至:**刘潭河、南至任钱路、西至**路、北至刘潭河,总可建设用地面积约167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建设单位为****。(详见附图)
二、公示地点和时间
公示地点:
1、项目所在地现场。
2、****规划局**分局公示栏(学前西路2号)。
3、**市数据局(https://bigdata.****.cn/)。
公示时间:2026年3月3日 2026年3月12日。
三、联系方式和意见反馈
联系地点:****规划局**分局
邮政编码:214031
联系电话:****9930
电子邮箱:****@163.com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给我局(请注明本人身份、联系电话或地址)。
**市数据局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