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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发改投审〔2026〕11号
关于****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准****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改善埔前镇赤岭村基础设施条件,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建设道路约488米、挡土墙约 482 米、排水、护栏以及建设绿化、照明工程等,涉及红线范围13909平方米。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3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370.00万元,其中:工程费342.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08万元、预备费10.28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 2025 年省属移民专项资金 236 万元和2025****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第二批)80 万元,缺额部分统筹2026****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区财政局、****建设局、****分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
| 重要材料 | 核准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核准。 2、请按照有关规定发布有关招投标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