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市垃圾焚烧厂炉渣综合利用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垃圾焚烧厂炉渣综合利用工程;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日~2026年3月2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中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需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林绳其;联系电话:138****7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