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建道御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排污权核定意见的函

审批
福建-南平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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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文机关:****环保局
发布日期:2026-03-02 16:14
生成日期:2026-02-28
发文字号:南环保排污权函〔2026〕4号
有效性: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公司排污权核定意见的函
文件下载:pdf下载 word下载
****关于******公司排污权核定意见的函

******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排污权核定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政〔2016〕54号)、《**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试行)》(闽环发〔2014〕1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排污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环保财〔2017〕22号)等相关规定,我局于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19****公司年产13200吨沙奎那韦、吉非罗齐等医药化学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排污权进行核定与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投诉和反对意见,****公司初始排污权为:二氧化硫0吨/年、氮氧化物0吨/年、化学需氧量4.049吨/年、氨氮0.405吨/年。有效期为本函印发之日起5年。

****

2026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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