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5年第三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变更公告三次
一、项目名称:**县2025年第三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变更内容:
(1) 原“招标文件评标程序3.1第1信封初步评审(4)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通过第一信封详细评审,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将不予通过第一信封评审(不再进入第二信封评审)。”
变更后“评标程序3.1第1信封初步评审(4)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通过第一信封详细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应当重新招标;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至10家(含10家)时,全部入围;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0家以上时,择优选择前11名通过第一信封详细评审,前11名以外的投标人将不予通过第一信封评审(不再进入第二信封评审)”
(2) 原“****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应当重新招标;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至10家(含10家)时,全部入围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0家以上时,按照择优原则进行评标,差额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候选人数量为11家,中候选标人排名不分先后。”
变更后“****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应当重新招标;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至10家(含10家)时,全部入围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0家以上时,按照择优原则进行评标,差额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候选人数量为10家,中候选标人排名不分先后。”
(3) 原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2月3日09:00分至2026年3月17日9:00分”变更为“2026年2月3日09:00分至2026年3月18日9:00分”
(4) 原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3月17日09时00分变更为“2026年3月18日9:00分”标书代写
(5)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重新下载答疑澄清文件,以此次交易系统中本项目的答疑澄清文件为主,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6) 其他内容不变。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分平台)》上发布。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若未下载或未能及时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
需重新下载答疑澄清文件,以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五、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方式
| 序号 |
受理部门 |
受理渠道 |
| 1 |
招标人 (异议受理) |
招 标 人:**** 组织机构代码:****1326MB1L80558G 地 址:**县金河镇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2****3328 |
| 2 |
行政监督部门 (投诉受理) |
监督部门:****运输局 监管部门代码:114********042455A 地址:**县丹江大道中段 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0377-****1985 |
| 备注: 1、异议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县公共**交易平台(线上)或直接向招标人(线下)提出,鼓励采用线上方式。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标书代写 2、投诉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县公共**交易平台(线上)或直接向行政监督部门(线下)投诉,鼓励采用线上方式。 3、投诉要求:投诉需包含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异议前置程序: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的,方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处理期间不计入前述10日投诉时限。标书代写 5、投诉处理时限: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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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