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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崇福智能制造创新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等 基础设施)-鹏辉大道**工程澄清公告2
1、 项目名称:**市崇福智能制造创新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等基础设施)-鹏辉大道**工程
2、 招标人:****
三、招标代理单位:****
四、澄清文件内容:
1、依据《省建设厅关于公布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浙建建发(2026)25号),本项目评标办法中施工总承包企业(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信用评价等级划分标准更改为“企业信用评价得分在100分及以上为A级,企业信用评价得分在85分(不含)~100分(不含)为B级,企业信用评价得分在83分(不含)~85分(含)为C级,企业信用评价得分在83分(含)~80分(含)为D级,企业信用评价得分在80分(不含)以下为E级”。标书代写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建设局关于公布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试行)》(嘉建(2022)6号)、《****建设厅关于**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更改为“《省建设厅关于公布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浙建建发(2026)25号)”,具体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公布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浙建建发(2026)25号)执行。
3、其余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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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