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矿业固废处理系统 | **市**区曹溪街道崎濑村,拟在**630明竖井北东侧10m以外空地 | **** | **市****公司 | 项目拟在**630明竖井北东侧10m以外空地建设**矿业固废处理系统,****铁矿磁选生产线和尾砂综合****铁矿磁选生产线的尾矿进行氟化钙选取)产生的尾砂(均为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渣浆泵、尾矿输送管路泵送进入膏体仓储浓密机,经絮凝沉降,高泥层压缩下形成高浓度底流砂浆,高浓度尾砂浆、胶结剂和水经过高速柔性搅拌机一段均质制备后,经充填泵及充填管道泵送至井下采空区,充填工艺流程均由充填控制系统自动化操作,充填系统主要服务于+600m标高以下的采空区。主要建设1套充填能力80~100m3/h的泵送(兼顾后期自流输送)充填系统,处理尾砂量1000t/d(干基)。本项目所使用的尾砂均为现有项目选矿厂产生的尾砂,不使用尾矿库尾砂。 | (一)项目建设应满足《全尾砂膏体充填技术规范》(GB/T 39489-2020)的要求。 (二)施工期间,做好防止水土流失、废水、扬尘、噪声污染等相关环境保护工作。 (三)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浓密机反冲废水、管路清洗废水、浓密机溢流水及初期雨水均回用于******公司选矿厂生产用水,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水泥筒仓废气经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水泥输送应密闭;充填膏体搅拌过程应密闭。废气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 1311-2013)。排气筒高度应符合相关标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尽量减小噪声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一般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加强**化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六)严格落实尾砂在输送和利用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措施;建设规范化排污口,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并开展自行监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做好台账记录。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6年3月3 日-2026年3月9 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