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对问题编号三十一“恭城县蒲源**花岗岩矿粗放式开采,绿色矿山管理水平不高,倾倒弃土弃石、水土流失等现象普遍,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统一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三十一
问题编号三十一:恭城县蒲源**花岗岩矿粗放式开采,绿色矿山管理水平不高,倾倒弃土弃石、水土流失等现象普遍,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突出。
二、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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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整改情况
措施41:开展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排查与整治,加强矿产**开发保护联合监管。对**区矿山存在的生态环境破坏、水土流失、安全和地质灾害隐患等问题进行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制定“一矿一策”整治方案。2025年12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和验收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全区矿山的全面覆盖排查,未发现生态环境破坏、水土流失、安全和地质灾害隐患等问题,建立了多部门联合的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矿山开发秩序得到显著规范。
措施42:建设高质量绿色矿山。对全区现有绿色矿山进行全面复查,对未能达到绿色矿山标准的矿山,责令矿山限期停产整改,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有序退出。
完成情况:目前**区有效露天矿山有3座,****采石场、****采石场、忠宝采石场,均已建成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区绿色矿山建设完成率达到100%。
措施43:加强监督管理,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监督指导职责,加强对矿权人落实矿产**开发利用方案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发现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越界开采行为。
完成情况:已落实监管职责,常态化开展执行情况检查,矿山均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未发现越界开采等违规开采行为。
四、验收情况
2025年11月28日已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矿山开展了排查工作,未发现生态环境破坏及越层越界开采等突出问题;已完成辖区内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区绿色矿山建设完成率达到100%。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局
联系电话:0773-****374 联系地址:**区世纪东路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