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一、交易编号:**** | ||||||||||||||||||||||
二、项目名称:南头镇**北路60号厂房楼顶天面光伏发电项目(用于光伏建设) | ||||||||||||||||||||||
三、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0月9日 | ||||||||||||||||||||||
四、废标标的资产: | ||||||||||||||||||||||
| ||||||||||||||||||||||
五、废标原因:太一智慧****公司****公司)通过**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公开招标,依法投得****社区居民****社区)南头镇**北路60号、永辉路1号工业厂房楼顶光伏发电项目经营权。在本项目前期筹备及实施推进过程中,****社区未充分研读光伏相关政策,也未编制完备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且未与现厂房承租方充分沟通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导致本项目无法继续推进。经各方**、充分协商,且****农业农村局并取得相关意见,各方一致同意:自本声明出具之日起,正式终止本项目的所有筹备、实施相关工作,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全部附属文件同步终止履行。关于本项目终止后的相关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约定内容如下:1.本声明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均不追究对方因履行本项目而产生的任何违约责任;2.本项目前期已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各方自行承担;3.各方应对本项目**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及项目相关未公开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且该保密义务不因本声明终止而失效;4.本项目终止后,各方就本项目及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存在任何未决争议,亦不再享有相关权利、承担相关义务;5.太一公司在上述项目投标过程中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南头镇**北路60号工业厂房楼顶光伏发电项目保证金5万元、南头镇永辉路1号工业厂房楼顶光伏发电项目保证金5万元,共计10万元),自本声明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社区按原付款路径足额返还给太一智慧****公司,该款项不计付利息。 | ||||||||||||||||||||||
六、废标时间:2026年3月2日 | ||||||||||||||||||||||
七、其他事项:无 | ||||||||||||||||||||||
八、联系方式: | ||||||||||||||||||||||
| 联系人: 潘先生 | ||||||||||||||||||||||
| 联系电话:****2803 | ||||||||||||||||||||||
九、监督方式:凡发现竞投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509 | ||||||||||||||||||||||
| **** | ||||||||||||||||||||||
| 2026年3月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