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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3-02
| 项目名称 | **县海尾防潮堤1#挡潮闸水毁应急修复工程 | ||
| 建设地点 | **省市辖区**县**县海尾镇,位于海尾防潮堤石港塘沟出**原挡潮闸(1#挡潮闸)处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89.1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丁平 |
| 联系人 | 林觉鹏 | 联系电话 | 138****7403 |
| 项目投资(万元) | 636.55 | 环保投资(万元) | 15.28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8-3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58 海洋生态修复工程项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退围、退养、退堤还海等近岸构筑物拆除工程;种植红树林、海草床、碱蓬等植被;修复移植珊瑚礁、牡蛎礁等。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县海尾防潮堤1#挡潮闸水毁应急修复工程,包括:1#挡潮闸位于石港塘沟出**,此次拟对挡潮闸进行拆除重建。工程规模为小(2)型水闸,按10年一遇设计,30年一遇校核,**闸室采用开敞式结构,重建的水闸净宽为15m,共3孔,单孔净宽5m,同时,更换金属结构和电气设备等。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采取加强施工机械 、车辆维护与管理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大气环境 其他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扬尘采取设置围挡、物料覆盖防尘网 、定期洒水、施工完成后及时完成绿化工作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三级化粪池措施后通过周边村民清运排放至周边经济林作为农肥使用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含油废水采取隔油池处理措施后通过场地水炮雾机排放至项目施工场地作为洒水抑尘用水使用不外排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区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弃渣、弃土、废弃建筑材料、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以及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等,都必须有组织地集中运输到指定的弃渣场进行填埋;水处理设施中的污泥,应按照设计要求,定期清理,然后与建筑弃渣一同运送填埋。根据施工区生活垃圾的特性,必须在施工区以及生活营地合适位置设置固定的合理数量的垃圾收集点,尽量分类堆放,并建立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以方便统一管理、清运和处理。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机械使用低噪声设备,运输过程适当降低车速,经过居民区时设置标志牌,施工区内推土机、打桩机等重点产噪施工机械应尽可能远离居民点布置。现场工程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设备的养护与维修。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工程施工中应尽量减少施工占地,施工期及时恢复被破坏的植被和生态环境,防止地表裸露,施工永久占地范围进行绿化,落实水土保持各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土地复垦措施。 | ||
| 承诺:**** 丁平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丁平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7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