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6-033)义乌至永平客运班线经营权公开出让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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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6-033)**至**客运班线经营权公开出让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2.50万元
交易品类 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 **省
信息披露公告期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交易机构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2026-03-03
2026-03-09

项目咨询请联系 朱先生|联系电话:0579-****0172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C26-033)**至**客运班线经营权公开出让
资产来源 其他
其他

起点:****中心;讫点:****车站;使用期一年,使用期限自车辆办理交接之日起算全程357公里,每日每车0.5班。拟投放待定车辆一辆,待定座,车价待定,残值按实际算。(受让方竞得后需于2026年3月20日后方可经营)

其他披露内容 1、班车经营期的起始日:从车辆办理交接之日起算。 2、受让方若对班线发车时间有调整意向,可向出让方提出申请,报上级部门批准。 3、班线车辆统一由出让方投资,根据线路的实际情况,****管理部门许可要求和安全要求,采用招投标方式购置。 4、受让方在使用期内还须交纳相关费用: (1)车辆资金占用费。 (2)车辆折旧费(根据车辆购置价格、车辆购置税及捆绑费用折算)。 (3)车辆保险:由出让方统一投保,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风险保证金:按出让方制度收取。 5、若班线车辆为新购置的新车,受让方还须于新车牌证办理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交清3G车载监控使用费用、行车记录仪购置费及第一年度保险费。以上费用如遇国家规定调整,则作相应调整,均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应遵守道路安全运输操作规程:车辆按期保修、检测,保持车况优良,行李装载不超高、超宽、超长,不客货混装,杜绝“三品”携带上车,保证安全生产的义务。 7、经营期间所需的营运车辆税费,税收,保险费(包括交强险、商业险、驾驶员人身安全险、乘客安全险、意外险等),场站劳务费,行车及商务事故损失费(索赔不足部分),油,材料,轮胎,修理工时费,年、季度检测费,门检费,卫生费,司乘人员工资,牌、证遗失补证费,违章、违规各种罚款等一切成本支出均由受让方承担。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注册地 **省**市**市江东街道江东中路480****服务中心二楼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5295XA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2.50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先付后用的原则,须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向义交所交纳一年使用费及应支付义交所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等。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浙交汇”****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手机端:我的)——支付订单(手机端:我的订单)——确认付款。意向 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 2、请各意向方报名前充分自核自身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认真阅读“浙交汇”平台报名时的必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特别事项约定”等)。意向方一旦报名,视为已接受本项 目的基本情况、其他披露内容、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报名时的必读文件等所有披露信息及浙交汇平台公开发布的交易规则等相关信息,如果意向方对上述信息、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 果及责任。 3、受让方在成交款项付清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合同(合同相关事宜咨询出让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0.5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6: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线上;
处置方式 1.竞价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意向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合格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 3.如因受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应当退还受让方立约保证金。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义交所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或按照转让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义交所无涉。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资产展示安排 出让方联系方式:0579-****4197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C26-033)清单.xls班线经营合同(样本).doc
材料附件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朱先生 电话 0579-****0172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稠州北路505号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季女士 电话 0579-****4197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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