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委托****编制“年产600吨高碱值油酸钡产品,年产800吨PVC加工助剂(液体钙锌**剂)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由****对公众公开相关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600吨高碱值油酸钡产品,年产800吨PVC加工助剂(液体钙锌**剂)产品生产项目
2、项目性质:改扩建
3、建设地点:**市**县香隅镇****现有厂区内;
4、建设规模:依托****现有生产厂房,建设年产600吨高碱值油酸钡产品,年产800吨PVC加工助剂(液体钙停**剂)产品生产装置及设备和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二、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邮箱:****@qq.com
联系人:程总
联系地址:****开发区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
联系电话:0551-****8171
联系人:黄工
通讯地址:******开发区**路168****中心3幢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连接见附件2,有需要查阅本项目纸质报告书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联系。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受本项目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首先包括项目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其他为关心本项目实施和环境保护的有关专业专家、相关主管部门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1。
七、公众提交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建设单位联系方式,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提交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佳田森公众意见表
附件2-征求意见稿-年产600吨高碱值油酸钡产品、年产800吨PVC加工助剂(液体钙锌**剂)产品生产项目
****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