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3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金华-浦江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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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3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省壶源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段)

**县杭坪镇、虞宅乡、檀溪镇、大畈乡和中余乡

****

工程任务以防洪、改善水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为主。通过护岸提升修复、堰坝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建设、水系联通、亲水节点和水文化载体打造以及管护提升工程建设等,消除防洪排涝突出薄弱环节,完善工程区域内防洪安全体系,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提升水源地监管效能,为饮用水安全提供双重保障;持续推进流域生态保护治理,提升河湖生态系统;同时深入挖掘“诗画壶源江”文化特质,以水为媒,串联发展山水文化、红色文化、古村文化,不断拓展水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通道,着力推动滨水绿色产业发展,充分挖掘水生态产品,推进河湖岸线有机融合,形成“水渔融合、水旅融合、水工融合”的水经济产业布局,助力沿岸群众增加就业、提升收入,更好满足群众运动休闲、旅游康养等需求;高质量推进壶源江数字化建设,逐步构建天空地一体化水利感知网,聚焦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集在线互联、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决策支持等功能于一体的水管理平台。为绘就“千村引领、万村**、全域共富、城乡和美”新画卷增添河湖底色,展现**秘境中诗画**,形成壶源文化品牌价,促进**县国民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

已按规定进行公众参与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详见受理公示中的环评文件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9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6年3月2日

联系人:****环境局行政审批和土壤固废处

联系电话:0579-****9190 传真:0579-****9848

通讯地址:**市双**街858****中心32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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