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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概况 | |
| ****受****的委托,****中心项目保洁服务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中心项目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中心项目保洁服务,****中心指定楼层公区、停车场区域(B2层至B5层)、B1层、商业区域、外围区域、楼顶停机坪及周边等区域的保洁服务,节假日保洁值班工作。 本项目确定1名中标人提供保洁服务。服务期限:3年。合同期间首年保洁服务费价格不予调整,自第二年起保洁服务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做相应调整,第二年浮动不超过5%,第三年浮动不超过第一年的10%。 | |
| 5、预算金额:132.6万元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为中华人民**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受到监管机构公开惩罚或作为出现违约情况;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二个服务业绩****酒店、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办公楼、综合体保洁服务); 8.不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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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采购文件领取 |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6-02-27 17:00:00标书代写 | |
|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网上下载。供应商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指南”及首页“CA数字证书办理”。电子标服务 | |
| 五、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 |
| 1、递交方式:文件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工具”制作生成,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后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递交。 | |
| 2、递交截止时间:2026-03-13 09:30:00 | |
| 3、递交地点:登录供应商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中心保持一致)。 |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 1、开标时间:2026-03-13 09:30:00 | |
| 2、开标地点: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cn)、****公司网站 (http://www.****.cn)和****公司网站(https://www.****.cn/)发布。 | |
| 八、联系方式 | |
| 1、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 | |
| 地址:**市**区**路66****中心10楼 | |
| 联系人:刘敏 | |
| 联系电话:177****9421 |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 名称:**** | |
| 地址:**市**区环山路148号 | |
| 联系人:张晓雨、臧昀昊 | |
| 联系电话:0532-****6759 | |
| 九、其他说明 | |
| 1.凡有意参加者,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完善信息、搜索该项目进行报名进行报名,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成功后,****公司进行阳光平台报名信息确认,并同时将以下资料经彩色扫描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126.com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报名资料扫描件:投标响应函(响应函格式自行设计,应包括:①投标人全称;②投标人企业简介;③投标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手机、电子邮箱、开票信息;④所报标段)、营业执照副本。 2.报名时间:从2026年2月14日8:30至2026年2月27日17:00。 3.投标人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和招标代理处的报名,均须在投标报名时间内,逾期报名者或逾期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受理其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