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3月 02日至 2026年03月0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府西二路六号,邮编:510800
联系电话:020-****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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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新雅街东升路10号2栋铁皮厂房102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位于**市**区新雅街东升路10号2栋铁皮厂房102。项目租用1栋单层厂房部分区域作为生产车间、办公区,厂房高度为9米,占地面积857.5平方米、建筑面积857.5平方米,项目生产塑料模具,以外购的ABS塑料颗粒、PC塑料颗粒、色母粒为原料,经注塑等工序进行生产,年产塑料模具150吨。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