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活垃圾分类及餐厨(余)垃圾一体化项目已由**市****委员会以长发改投〔2026〕49号批准建设。****政府授权****为实施机构,招标人为****。****政府同意,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特邀请有兴趣的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市**区晏家街道化北三支路****填埋场旁),用地范围详见《项目用地范围图》。
2.2 ****建设部分规模。
(1)**部分:项目拟建设餐厨(余)垃圾100+100吨/天的处理系统(是指100吨/天的餐厨垃圾处理线+100吨/天的厨余垃圾处理线),项目总用地面积45.6735亩(实际供地面积以供地勘界报告为准),总建筑拟占用面积6847平方米,建筑物拟占用面积6709平方米。具体包****处理厂区门房、预处理车间、污水处理车间、综合办****配套厂区设施。同时,中标单位须按计划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在2年内完成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建设,并在5–10年内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运营,持续提升厨余垃圾分选率,为我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2)存量部分:招标人现有的存量资产为垃圾分类相关设施设备(以《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资产评估报告》(**汇丰评报字〔2025〕第55240号)为准),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分类亭、分类垃圾桶、生态环保屋及感应式垃圾分类厢房等。中标单位负责上述存量资产的运营与维护,具体包括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及日常保养等工作。
(3)餐厨(余)垃圾产生量情况:**区2022—2025年餐厨垃圾日均产生量分别为76吨、80吨、70.6吨、64吨,2023—2025年厨余垃圾日均产生量分别为11.36吨、22.9吨、28.1吨。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14778.68万元人民币。
2.4 招标范围:社会资本。本项目采用“BOT+TOT”运作模式,****政府授权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社会资本(中标社会资本方****公司,按照《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年版)》要求,本项目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公司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部分工程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同时负责有偿接收本项目存量部分的经营及维护,在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保证能正常使用的项目设施(包括**部分及存量部分全部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为**区行政区划全部范围提供餐厨(余)垃圾处理服务,并有权根据《特许经营协议》获得政府支付的餐厨(余)垃圾处理服务费以及其他相关**化利用产品收入的权利,****公司依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风险自担。
2.5 建设目标和任务:一是实现餐厨(余)垃圾的有效处理,通过建设专业的处理设施,对**区行政区划内产生的餐厨(余)垃圾进行集中处理,设计规模为每日处理餐厨(余)垃圾100+100吨/天(同上),如在特许经营期间因城市发展餐厨(余)垃圾产生量增加的,项目公司应当增加处理能力,以满足区域内餐厨(余)垃圾处理的长期需求,减少餐厨(余)垃圾对环境的污染。二是**循环利用,将餐厨(余)垃圾转化为可再利用**,并通过**化利用系统实现能源回收,同时对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物质进行合理利用,提高**的循环利用率,实现垃圾的减量化、**化、无害化。三是提升城市环境质量,项目的建设有助于改善**区的环境卫生状况,减少餐厨(余)垃圾在收集、运输和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异味、渗滤液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提升城市的整体环境质量,保障居民的身体健康。四是推动可持续发展,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循环利用等方面的政策要求,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模式,实现餐厨(余)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和**化利用,为**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2.6 服务范围:本项目服务范围为优先满足**市**区的餐厨垃圾处理、厨余垃圾处理、废弃食用油脂处理同时兼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运营维护,在满足**区后如仍有剩余处理能力的,经招标人批准后方可接收其他地方的餐厨(余)垃圾。
本项目所称餐厨(余)垃圾,是指餐厨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的总称,其中,餐厨垃圾主要包括相关企业和公共机构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家庭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壳、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其他****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
本项目所称废弃食用油脂,是指城市内的餐饮业经营者、食堂供餐单位等(即废弃食用油脂产生者),在食品经营加工服务中单独产生并收集的油脂或油水混合物,包括:煎炸废油、火锅废油,在排水管道、检查井和隔油池设施中捞取的油水混合物。其他混合在餐厨垃圾中的泔水油,按餐厨垃圾进行处理。
2.7 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总**期限不超过30年。其中**部分建设期1年,运营期不超过29年;存量部分运营期不超过30年。特许经营期限以《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为准,并自《特许经营协议》正式签署生效日起计算至资产无偿移交日完毕为止,如需**或缩短特许经营期的由双方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后并按法定程序另行办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满足以下(1)(2)(3)项其中任意一项即视为满足业绩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在国内具有至少1个已投入运营的设计规模在100吨/日及以上的餐厨垃圾处理系统的特许经营项目、或PPP项目投资业绩(项目管理业绩或施工业绩)(同一项目分多期建设的,其中至少有一期满足上述条件才予以业绩认定)。
(2)投标人应在国内具有至少1个已投入运营的设计规模在100吨/日及以上的厨余垃圾处理系统的特许经营项目、或PPP项目投资业绩(项目管理业绩或施工业绩)(同一项目分多期建设的,其中至少有一期满足上述条件才予以业绩认定)。
(3)投标人应在国内具有至少1个已投入运营的设计规模在100吨/日及以上的“餐厨+厨余”联合处理系统(餐厨垃圾设计处理规模与厨余垃圾设计处理规模之和不低于100吨/日)的特许经营项目、或PPP项目投资业绩(项目管理业绩或施工业绩)(同一项目分多期建设的,其中至少有一期满足上述条件才予以业绩认定)。
注:资格审查业绩中的餐厨垃圾处理核心工艺方案须与此次投标文件中的餐厨垃圾处理核心工艺方案一致。核心工艺方案是指厌氧消化处理技术或高温好氧堆肥技术或生化处理机技术或生物蛋白转化技术。
3.1.3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能力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并均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区园丁路15号 | 地 址: | **市两江新区五简路二号 |
| 邮 编: | 401220 | 邮 编: | 400023 |
| 项目负责人: | 叶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谭老师 |
| 电 话: | 023-****6299 | 电 话: | 023-****3547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管理局 | ||
| 电 话: | 023-****09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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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生活垃圾分类及餐厨(余)垃圾一体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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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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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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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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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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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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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3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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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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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重****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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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08********33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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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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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
623********0337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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