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日-2026年3月6日。
电话:028-****9022
地址:**市科园南路88号A2****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乙级非密封工作场所退役项目 | **市**区海科路西段381号2栋1层1号 | **** | **** | ****拟对**市**区海科路西段381号2栋1层1号代理销售放射性药物的临时库房(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2.76×108Bq、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及其配套环保设施实施退役。该场所许可用于14C、18F等23种放射性药物及68Ge(68Ga)等4种发生器的暂存。在退役活动实施前,仅临时暂存过3个货包:1个18F放射性药物货包(活度为7.40×108Bq)和2个90Y微球注射液抗癌药物货包(活度均为3.00×109Bq)。2025年4月以后场所停止使用,处于封闭空置状态,无剩余放射性药物货包及放射性废物。本项目退役范围涵盖放射性药物临时库房、缓冲间、库房管理室(监控室)等房间,防护门、托盘等设施(设备)及1套排风系统(排风管道、风机、高效过滤装置)。 | 一、主要辐射安全防护措施 本项目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涉及的放射性药物临时库房、缓冲间、库房管理室(监控室)已达到无限制开放或使用的目标;防护门、托盘、除湿机、空调、蚊蝇诱灭器、挡鼠板、工作桌椅、上墙制度等设备用品已达到清洁解控水平,可以作为普通物品继续使用或处置,无需采取进一步的退役措施;退役实施过程中应对排风管道(内壁、外壁)、风机、高效过滤装置内部的滤芯做进一步监测,达到清洁解控水平后作为普通物品继续使用或处置。 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本项目退役对周围环境及公众基本不会产生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