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富临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套金属大门建设项目

审批
广东-茂名-电白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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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904MACEAQTO1A杨子光
杨子光**省**市**区
**市****政府后2号仓库之一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3000套金属大门建设项目****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C3312-C3312-金属门窗制造
**省**市**区 **市****政府后2号仓库之一
经度:110.****40278 纬度: 21.****56944****环境局
2025-11-12
茂环(**)审〔2025〕16号
110
30****
****0904MACEAQTO1A****
****0904MACEAQTO1A茂****公司
****0900MA4UMC784L2025-11-15
2025-11-202025-12-20
2026-01-082026-02-07
http://mmhbxh.com/18--3648.aspx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金属门窗制造金属门窗制造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生产金属大门3000套年生产金属大门3000套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开料-刨槽-折弯-冲孔-焊框-胶合-门扇封花-焊罗马头-打磨-清抹-喷粉、固化-一次喷漆(青铜漆/纯水性色漆)、烘干-二次喷漆(拉丝漆)及晾干、拉丝-三次喷漆(喷亚克力光油/纯水性清漆)、烘干-装配-成品调试、入库、出货。 2、开料-刨槽-折弯-冲孔-焊框-胶合-门扇封花-焊罗马头-打磨-清抹-喷粉、固化-装配-成品调试、入库、出货。1、开料-刨槽-折弯-冲孔-焊框-胶合-门扇封花-焊罗马头-打磨-清抹-喷粉、固化-一次喷漆(青铜漆/纯水性色漆)、烘干-二次喷漆(拉丝漆)及晾干、拉丝-三次喷漆(喷亚克力光油/纯水性清漆)、烘干-装配-成品调试、入库、出货。 2、开料-刨槽-折弯-冲孔-焊框-胶合-门扇封花-焊罗马头-打磨-清抹-喷粉、固化-装配-成品调试、入库、出货。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生产环节尽可能使用环保型原辅材料。1号喷漆房喷漆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水帘柜预处理,与喷粉固化废气、危废间废气、调漆废气、1号烤漆炉烘干废气及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一并引至“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TA001)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2号喷漆房喷漆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水帘柜预处理,与胶合有机废气、清抹有机废气、2号烤漆炉烘干废气及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一并引至“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TA002)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排放;打磨工序产生的打磨粉尘收集经移动式简易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形式排放;喷粉粉尘通过半密闭柜集气装置收集,进入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厨房油烟废气收集经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总挥发性有机物、苯系物(二甲苯)排放浓度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中有机废气的最高允许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排放限值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速率按50%执行)的较严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排放限值要求;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类区其他炉窑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对应的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1中厂界新改扩建二级标准;厨房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规模的排放标准。 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水东湾**水质净化厂处理;近期喷淋塔更换废水及水帘柜更换废水达到****公司的进水标准后,通过槽罐车外运至****公司处理,远****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后,****处理厂****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须遵循严格规范管理要求,认真做好槽罐车废水外运工作,建立完整转运台账。生活污水排放执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水东湾**水质净化厂进水水质标准较严值。 噪声:剪板机、冲床、手磨机等各种机械设备运行产生机械噪声,通过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设置隔音门等有效隔音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固废:废机油、废液压油、废乳化油、沾染乳化油的金属碎屑、废原辅料包装桶、漆渣、废干式过滤器介质、废活性炭、废清抹布、废拉丝布、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金属碎屑和边角料、收集的粉尘、焊渣、废滤筒及废布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应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管理要求。废气:生产环节尽可能使用环保型原辅材料。1号喷漆房喷漆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水帘柜预处理,与喷粉固化废气、危废间废气、调漆废气、1号烤漆炉烘干废气、胶合有机废气及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一并引至“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TA001)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2号喷漆房喷漆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水帘柜预处理,与清抹有机废气、2号烤漆炉烘干废气及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一并引至“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TA002)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排放;打磨工序产生的打磨粉尘收集经移动式简易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形式排放;喷粉粉尘通过半密闭柜集气装置收集,进入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厨房油烟废气收集经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总挥发性有机物、苯系物(二甲苯)排放浓度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中有机废气的最高允许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排放限值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速率按50%执行)的较严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排放限值要求;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类区其他炉窑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对应的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1中厂界新改扩建二级标准;厨房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规模的排放标准。 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水东湾**水质净化厂处理;近期喷淋塔更换废水及水帘柜更换废水达到****公司的进水标准后,通过槽罐车外运至****公司处理,远****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后,****处理厂****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须遵循严格规范管理要求,认真做好槽罐车废水外运工作,建立完整转运台账。生活污水排放执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水东湾**水质净化厂进水水质标准较严值。 噪声:剪板机、冲床、手磨机等各种机械设备运行产生机械噪声,通过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设置隔音门等有效隔音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固废:废机油、废液压油、废乳化油、沾染乳化油的金属碎屑、废原辅料包装桶、漆渣、废干式过滤器介质、废活性炭、废清抹布、废拉丝布、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金属碎屑和边角料、收集的粉尘、焊渣、废滤筒及废布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应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管理要求。
变动情况:胶合有机废气由DA002排放,改为由DA001排放; 原因:根据厂区平面图设计,结合生产工艺的实际情况,优化场地管道走向。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涂料仓库:占地面积45.7m2,用于储存粉末涂料、油性涂料、水性涂料、清洗剂、乳化油、粘合剂、玻璃胶等原料。 2、液化石油气区:位于生产车间内东北角,占地面积60m2,用于液化石油气储存及气化。 3、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边角料、金属碎屑、焊渣、自然沉降粉尘、废滤筒及废布袋分类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间(15m2),定期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4、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液压油、废乳化油、沾染乳化油的金属碎屑、废机油桶、废液压油桶、废乳化油桶、废清洗剂桶、废青铜油漆桶、废青铜漆稀释剂桶、废拉丝漆桶、废拉丝漆稀释剂桶、废亚克力光油桶、废亚克力光油稀释剂桶、废纯水性色漆桶、废纯水性清漆桶、废粘合剂桶、漆渣、废干式过滤器介质、废活性炭、废清抹布、废拉丝布、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22m2),定期交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1、涂料仓库:占地面积20m2,用于储存粉末涂料、油性涂料、水性涂料、清洗剂、乳化油、粘合剂、玻璃胶等原料。 2、液化石油气区:位于生产车间内东北角,占地面积4m2,用于液化石油气储存及气化。 3、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边角料、金属碎屑、焊渣、自然沉降粉尘、废滤筒及废布袋分类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间(8m2),定期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4、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液压油、废乳化油、沾染乳化油的金属碎屑、废机油桶、废液压油桶、废乳化油桶、废清洗剂桶、废青铜油漆桶、废青铜漆稀释剂桶、废拉丝漆桶、废拉丝漆稀释剂桶、废亚克力光油桶、废亚克力光油稀释剂桶、废纯水性色漆桶、废纯水性清漆桶、废粘合剂桶、漆渣、废干式过滤器介质、废活性炭、废清抹布、废拉丝布、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12m2),定期交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变动内容为:①涂料仓库占地面积由45.7m2减小为20m2,原因是项目原设计原料贮量下降,从半年备用到季度备用;②液化石油气区占地面积由60m2减小为4m2,原因是每个焚烧炉只一备一用,共储备3个气罐,不需要原设计面积;③胶合有机废气由DA002排放,改为由DA001排放,原因是根据厂区平面图设计,结合生产工艺的实际情况,优化场地管道走向;④一般固废间占地面积由15m2减小为8m2;原因是减少固体废物的贮存周期,提供清运频次,不需要原设计面积;⑤危废间占地面积由22m2减小为12m2;原因是减少危险废物的贮存周期,增加危险废物的周转次数,废机油、废液压油、废乳化油、沾染乳化油的金属碎屑、废干式过滤器介质、废清抹布、废拉丝布、含油废抹布及手套、漆渣由1年更换一次变为6个月更换一次;废原辅料包装桶由六个月更换一次变为3个月更换一次;废活性炭由4个月更换一次变为2个月更换一次。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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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水处理设施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公司的进水标准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水东湾**水质净化厂处理;生产废水(喷淋塔及水帘柜更换废水)近期达到****公司的进水标准通过槽罐车外运至****公司处理,远期****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后,****处理厂****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综合废水排放口W1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范围为:pH:6.9~7.1(无量纲),悬浮物:33~43mg/L,化学需氧量:106~139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5~48mg/L,氨氮:5.80~6.42mg/L,动植物油:5.84~6.66mg/L。本项目生活污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气处理设施 **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排放限值、**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1号喷漆房喷漆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水帘柜预处理,与喷粉固化废气、危废间废气、调漆废气、1号烤漆炉烘干废气、胶合有机废气及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一并引至“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TA001)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2号喷漆房喷漆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水帘柜预处理,与清抹有机废气、2号烤漆炉烘干废气及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一并引至“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TA002)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排放;打磨工序产生的打磨粉尘收集经移动式简易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形式排放;喷粉粉尘通过半密闭柜集气装置收集,进入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厨房油烟废气收集经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总挥发性有机物、苯系物(二甲苯)排放浓度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 1 中有机废气的最高允许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重点区域排放限值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速率按 50%执行)的较严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重点区域排放限值要求;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 2 二类区其他炉窑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对应的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的表1中厂界新改扩建二级标准;厨房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规模的排放标准。 监测结果表明: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0.102~0.290mg/m3;锰及其化合物:不存在;镍及其化合物:不存在;二氧化硫浓度范围为:0.010~0.061mg/m3;氮氧化物浓度范围为:0.006~0.025mg/m3,非甲烷总烃浓度范围为:1.51~1.72mg/m3;臭气浓度:11~18(无量纲)。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其他项目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有组织废气:喷粉固化废气、喷漆废气(喷漆房1)、烘干废气(烤漆炉1)、调漆废气、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烤漆炉1和固化炉)、危废间废气排放口(DA001)的总VOCs的排放浓度:1.02~1.51mg/m3,排放速率:0.02kg/h~0.030 kg/h;二甲苯:未检出;颗粒物排放浓度:20.5~21.7mg/m3,排放速率:0.41~0.44kg/h;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未检出;臭气浓度:733~1738(无量纲)。 胶合有机废气、清抹有机废气、喷漆废气(喷漆房2)、烘干废气(烤漆炉2)、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烤漆炉2)废气排放口(DA002)总VOCs的排放浓度:1.08~1.33mg/m3,排放速率:0.022kg/h~0.027 kg/h;二甲苯:未检出;颗粒物排放浓度:20.9~22.7mg/m3,排放速率:0.41~0.46kg/h;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未检出;臭气浓度:846~1738(无量纲)。厨房油烟排放口DA005基准浓度:1.21~1.71 mg/m3。 本项目DA001、DA002的总VOCs、二甲苯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中有机废气的最高允许浓度限值;颗粒物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排放限值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速率按50%执行)的较严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排放限值要求;厨房油烟排放口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排放标准要求:(≤2.0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处理设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或消声措施、加强设备管理及维护、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等防护措施。厂界四周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厂界全部监测点昼、夜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机油、废液压油、废乳化油、沾染乳化油的金属碎屑、废原辅料包装桶、漆渣、废干式过滤器介质、废活性炭、废清抹布、废拉丝布、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金属碎屑和边角料、收集的粉尘、焊渣、废滤筒及废布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应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管理要求。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边角料、金属碎屑、焊渣、自然沉降粉尘、废滤筒及废布袋分类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间,定期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液压油、废乳化油、沾染乳化油的金属碎屑、废原辅料包装桶、漆渣、废干式过滤器介质、废活性炭、废清抹布、废拉丝布、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定期交由**市新****公司处置。 项目的固体废弃物能够实现**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也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你单位须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确保环境安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日常环境保护管理措施,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风险意识,做好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 已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确保环境安全。制定切实可行的日常环境保护管理措施,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风险意识,做好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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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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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建成后,废气主要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0.4088 吨/年、0.0684吨/年,其中挥发性有机物从2021****商贸****公司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剩余总量中等量替代、氮氧化物从**市2021年老旧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量剩余总量中等量替代。已按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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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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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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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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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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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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