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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36635XT | 建设单位法人:彭本志 |
| 蔡焕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常平镇 |
| **省**市常平镇常东路636号2栋201室 |
| ****迁扩建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无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常平镇 常东路636号2栋201室 |
| 经度:114.053********888 纬度: 22.965********666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0-17 |
| 东环建〔2025〕298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0-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2 |
| 9.2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36635X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36635XT | 验收监测单位:**标尚****公司 |
| **标尚****公司 | 竣工时间:2025-10-29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1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19pX2rC |
| 迁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迁扩建项目(一期) |
| 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为1500m2,建筑面积为1500m2。项目主要从事礼仪用品和证件扣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礼仪用品545 万个、证件扣400 万个。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一期验收总投资92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9.2 万 元,占地面积为1500m2,建筑面积为1500m2。项目主要从事礼仪用品、证件扣的加工生产,一期验收年加工生产礼仪用品499 万个、证件扣366 万个(根据一期验收工况核算,礼仪用品未超环评审批的545 万个、证件扣未超环评审批的400 万个)。 |
| 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ABS塑胶新粒、色母-混料-注塑成型(破碎)-五金配件-组装-包装出货-证件扣;ABS塑胶新粒、色母-混料-注塑成型(破碎)-焊塑-组装-包装出货-礼仪用品 | 实际建设情况:ABS塑胶新粒、色母-混料-注塑成型(破碎)-五金配件-组装-包装出货-证件扣;ABS塑胶新粒、色母-混料-注塑成型(破碎)-焊塑-组装-包装出货-礼仪用品 |
| 项目部分设备未建设,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混料工序:项目混料机为密闭作业,仅在投料、开盖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破碎后的部分塑胶边角料及次品为粉末状,在投入混料机会产生少量粉尘,主要成分为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破碎工序:项目拟将产生的塑胶边角料及次品经过统一收集后,利用破碎机破碎为颗粒状或粉状后重新回用于生产系统中,破碎工序有专门的工作区,破碎工序过程为密封状态,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不会逸散到大气环境中。破碎结束后随料斗盖打开会产生少量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注塑成型和焊塑工序:项目在注塑成型和焊塑过程由于塑胶受热熔融,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注塑机电能加热温度为200-240℃(低于其分解温度270℃),焊塑过程局部高温约200℃,故注塑成型和焊塑过程项目原料不会分解,不会产生苯乙烯、丙烯醛、1,3-丁二烯、甲苯、乙苯等污染因子,仅在受热熔融过程会挥发出少量的烯烃,以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表征。,项目拟将注塑成型和焊塑工序设于密闭空间内,,并在工作点侧面设置侧吸集气罩收集废气,有机废气收集后经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少量未经集气装置收集到的废气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处理厂处理。注塑工序冷却水:项目注塑成型过程中会用到少量冷却用水,该水在设备内循环,不与原料直接接触,不添加任何药剂,冷却水是为了保证原料处于工艺要求的温度范围内,以避免温度过高使原料分解、焦烧或定型困难。由于冷却水水质要求不高,且不断损耗和不断补充新鲜水,故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更换、不外排。噪声:项目主要有混料机、注塑机、冷却塔、空压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对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后达标排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的塑胶边角料及次品统一收集后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线。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统****公司处理。危险废物:产生的废活性炭经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并定期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孽生蚊蝇。 | 实际建设情况:混料、破碎工序:项目混料机为密闭作业,仅在投料、开盖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破碎后的部分塑胶边角料 及次品为粉末状,在投入混料机会产生少量粉尘,主要成分为颗粒物。项目拟将产生的塑胶边角料及次品经过统一收集后,利用破碎机破碎为颗粒状或粉状后重新回用于生产系统中,破碎工序有专门的工作区,破碎工序过程为密封状态,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不会逸散到大气环境中。破碎结束后随料斗盖打开会产生少量粉尘。项目混料、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注塑成型和焊塑工序:项目在注塑成型和焊塑过程由于塑胶受热熔融,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注塑机电能加热温度为200-240℃(低于其分解温度270℃),焊塑过程局部高温约200℃,故注塑成型和焊塑过程项目原料不会分解,不会产生苯乙烯、丙烯醛、1,3-丁二烯、甲苯、乙苯等污染因子,仅在受热熔融过程会挥发出少量的烯烃,以非甲烷总烃表征,项目拟将注塑成型和焊塑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并在工作点侧面设置侧吸集气罩收集废气,有机废气收集后经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少部分未能被收集的非甲烷总烃通过加强厂区管理后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注塑成型和焊塑工序中除了有机废气外,相应的会伴有明显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计,该类异 味覆盖范围仅限于生产设备至生产车间边界,产生的异味与非甲烷总烃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少部分未能被收集的异味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排放。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经市政截污管网引至东****处理厂处理。注塑工序冷却水:项目注塑成型设备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该水在设备内循环,不与原料直接接触,冷却水是为了保证原料处于工艺要求的温度范围内,以避免温度过高使原料分解、焦烧或定型困难。冷却用水为普通自来水,不需要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由于冷却水对水质要求不高,项目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雨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噪声:项目主要有混料机、注塑机、冷却塔、空压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对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后达标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塑胶边角料及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线;废包装材料经****公司处理;废活性炭经分类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项目部分设备未建设,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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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524 | 0 | 0 | 0 | 0.052 | 0.05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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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三级化粪池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 |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经市政截污管网引至东****处理厂处理。 | 达标 |
|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 项目在注塑成型和焊塑过程由于塑胶受热熔融,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注塑机电能加热温度为200-240℃(低于其分解温度270℃),焊塑过程局部高温约200℃,故注塑成型和焊塑过程项目原料不会分解,不会产生苯乙烯、丙烯醛、1,3-丁二烯、甲苯、乙苯等污染因子,仅在受热熔融过程会挥发出少量的烯烃,以非甲烷总烃表征,项目拟将注塑成型和焊塑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并在工作点侧面设置侧吸集气罩收集废气,有机废气收集后经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注塑成型和焊塑工序中除了有机废气外,相应的会伴有明显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计,该类异味覆盖范围仅限于生产设备至生产车间边界,产生的异味与非甲烷总烃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 | 达标 |
| 1 | 合理布局、隔声、吸声、减震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项目主要有混料机、注塑机、冷却塔、空压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对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后达标排放 | 达标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符合国家环境 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塑胶边角料及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线;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 ****公司处理;废活性炭经分类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 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 环境影响较小。 |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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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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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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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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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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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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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