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庐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造价咨询合作服务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

造价咨询**服务补疑

(****)

一、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一)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实力”评审因素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评审标准为:

1.投标人获奖(本项满分6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行业主管部门(如造价站)或在国****行业协会****协会)颁发的奖项(如:造价技能大赛获奖或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单位)或先进企业(单位))

(1)地市级奖项的,每提供1个得3分,本小项满分6分;

(2)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每提供1个得6分,本小项满分6分。

2.造价成果奖(本项满分9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的建设工程项目,获得行业主管部门(如造价站)或在国****行业协会****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的,每提供1个得3分,本项满分9分。

注:

(1)同一项目获奖的,不重复计分;

(2)“清单控制价编制类”或“清单控制价审核类”或“结算审计(审核)类”或“全过程工程咨询类”的造价成果奖均予以认可。

3.须提供的获奖证明材料要求: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

(2)a.“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b.投****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c.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二)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实力”评审因素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评审标准为:

1.项目负责人获奖(本项满分6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获得行业主管部门(如造价站)或在国****行业协会****协会)颁发的奖项(如造价技能大赛获奖或优秀造价工程师或优秀工程造价人员)

(1)地市级奖项的,每提供1个得3分,本小项满分6分;

(2)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每提供1个得6分,本小项满分6分。

2.造价成果奖(本项满分6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完成的建设工程项目,获得行业主管部门(如造价站)或在国****行业协会****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的,每提供1个得3分,本项满分6分。

注:

(1)同一项目获奖的,不重复计分;

(2)“投标人实力”评审因素中的“造价成果奖”与本条奖项可重复计分;

(3)“清单控制价编制类”或“清单控制价审核类”或“结算审计(审核)类”或“全过程工程咨询类”的造价成果奖均予以认可。

3.须提供的获奖证明材料要求: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

(2)a.“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b.投****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c.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3)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须能体现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若无法体现,须另行提供与获奖情况一致的工程量清单封面(扉页)或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封面(扉页)作为佐证材料。

二、招标文件补充内容:无。

三、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提问一:关于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文件评分细则中“投标人实力”及“项目负责人实力”评审因素中的评审标准的疑问。

答:详见本补疑第一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提问二:项目负责人实力能否改为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实力

答:此评分项为项目负责人实力,拟任项目组成员所获奖项不予认可。

提问三:****协会颁发的“施工结算类”或“全过程工程咨询类”的造价成果奖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详见本补疑第一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提问四:因“造价成果奖”奖项申报时有名额限制,拟任项目负责人虽作为获“造价成果奖”项目的完成人员,但其名单未能在颁奖文件中体现,是否可提供该获奖项目的成果文件造价师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据资料以证明其是“造价成果奖”的完成人员

答: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须能体现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若无法体现,须另行提供与获奖情况一致的工程量清单封面(扉页)或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封面(扉页)作为佐证材料。

提问五: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是否必须为清单控制价编制类其他如结算审核类、全过程造价咨询类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详见本补疑第一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提问六:**省****协会是否属于“在国****行业协会****协会)”

答:“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协会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相应查询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提问七: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的颁奖文件不包括项目负责人的姓名,但清单控制价的成果文件中有项目负责人签章,是否认可

答: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须能体现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若无法体现,须另行提供与获奖情况一致的工程量清单封面(扉页)或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封面(扉页)作为佐证材料。

提问八: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的颁奖文件包括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是否无须再提供清单控制价的成果文件

答: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须能体现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若无法体现,则须另行提供与获奖情况一致的工程量清单封面(扉页)或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封面(扉页)作为佐证材料。

提问九: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42页 “投标人实力”中 2.造价成果奖(本项满分 9 分)请问造价成果奖是否仅局限于清单控制价编制类

答:不局限,详见本补疑第一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四、延期部分内容: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延期至:2026年3月7日17时30分。

2.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3月8日17时30分。标书代写

3.开标时间延期至:2026年3月18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公司

地址:**市**区**路335号蓝钻尚界B座4楼

联系方式:0551-****3209

2026年3月2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02
信息变更
合肥庐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造价咨询合作服务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