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公示(2026年3月3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年增产锌制水暖配件600吨、铝制水暖配件600吨、不锈钢水暖卫浴配件600吨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 项目名称 | ****年增产锌制水暖配件600吨、铝制水暖配件600吨、不锈钢水暖卫浴配件600吨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镇**路299号(**墩坂片区C-4地块)宝****公司7幢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公 示 期 | 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9日(5个工作日) |
| 项目概况 | 现有工程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铜制水暖配件1000吨;扩建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锌制水暖配件600吨、铝制水暖配件600吨、不锈钢水暖配件600吨;扩建后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铜制水暖配件1000吨、锌制水暖配件600吨、铝制水暖配件600吨、不锈钢水暖配件600吨。项目现有工程总投资530万元,扩建项目总投资100万元,扩建后项目总投资为63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冷却水用水、产品外模具脱模用水、试水用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县******处理站处理。 2、大气环境:熔化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分别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高28.8m的排气筒排放。制芯、浇注造型废气分别由集气罩收集,经“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高28.5m的排气筒排放。上料、落砂分别由集气罩收集,上料、落砂废气合并一同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喷砂废气由喷砂机自带的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振动废气由集气装置收集,依托现有工程上料、落砂工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上料、落砂、喷砂、振动废气合并一同通过高30m的排气筒排放。抛光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27.2m的排气筒排放加强车间密闭,减少无组织排放。 3、噪声环境: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类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1、监督电话:0595-****7177 ****6972 2、传真:0595-****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中心1号楼13****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