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建设汽车零部件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建设汽车零部件项目(一阶段)
建设地点:**市**区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利用已建办公楼1栋和2#标准厂房,建设“建设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主要建设钣金区、自动线1条(含表面前处理、电泳涂装、喷胶)、涂密封胶区等,项目建成后年产汽车零配件20万件。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56****9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