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风景名胜区2024年度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中幼龄林抚****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公园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 **市登高路58号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区雷锋大道448号天泰怡园1栋4楼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服务要求 (一)中幼龄抚育技术措施及要求1、抚育间伐间伐作业前,应按GB/T 15781要求对林木进行分类。根据立地条件确定目标树间距,选择树冠完整、有发展潜力、质量好的树木作为目标树,做好标记。采伐按照去弯留直、去劣留优、去弱留壮、间密留稀、伐针保阔、确保目标树生长的原则,伐除短寿命、低价值的非目的树种。每次采伐前,进行林木标识,采伐木顺序一般为干扰树、其它树(必要时),保留木顺序一般为目标树、辅助树、其他树。选择干扰树时,应把握“直接影响”这一原则,仅将对目标树生长有直接影响、质量较所选目标树差的林木选作干扰树。对于靠近所选目标树,但并未直接影响目标树的生长的林木,应予以保留,以维持林分郁闭状态,并且充分利用其与目标树的自然竞争,促进目标树的高生长和自然整枝。对于过密过纯的林分主要采取疏伐等抚育间伐采伐方式,调整林分密度,进一步调整林分树种和空间结构,为目标树或保留木留出适宜的营养空间。采伐后林分平均胸径不低于采伐前平均胸径;采伐后需要进行补植的小班林分郁闭度不低于0.5,采伐后不需要进行补植的小班林分郁闭度不低于0.6;严禁以取材为目的破坏森林**与林分。2、林地清理采伐后及时对伐区剩余物进行清理,采用局部清理的方式,清除林中的枯死枝、病虫枝、下垂枝以及因2024年冰灾造成的林下断枝、倒木等,清理有碍于苗木栽植和生长的藤蔓、灌木、有害生物等,被清理剩余物移出造林小班或成堆原地堆放。清理过程中注意保留乡土阔叶树种、珍贵树种的幼苗、幼树,在小班边缘保留一定的原生植被保护带,减少水土流失,保护原有生境。3、整地整地方式:采用穴状整地,在林中空地和林窗中进行挖穴,挖穴规格为50×50×40厘米。整地挖穴时注意清理并将落叶与杂草置入坑中,整地时心土、表土分开堆放,回穴时,要做到表土入穴底,心土盖面,同时还应把穴周围的肥土收入穴内,以集中养分,改善土壤的理化性质,提高土壤肥力。施肥:结合整地每穴施放复**0.50千克,基肥施在穴的底部,与底土拌匀,注意把土块打碎,捡出石块,然后回填表土,覆盖至略高于穴面,呈馒头形备栽。基肥在造林前1个月施用。4、补植补造(1)补植树种及密度:项目区立地条件较好,结合现有林分状况,补植赤皮**、麻栎、乌桕、木荷、小叶桢楠、碧桃等乡土珍贵树种,补植后林分密度约为70株/亩,通过调整树种结构,培育“层林尽染”的多树种混交林。(2)补植位置:树种栽植位置根据树种生物学特性和山顶、山腰、山洼、山脚等微立地条件确定,耐干旱瘠薄的树种可栽植在山顶及土壤瘠薄的地方,喜欢土壤深厚肥沃的树种种植在山腰、山洼、山脚,防火树种木荷主要栽植在小班山脊及边界。(3)苗木规格:栽植苗木采用3年生无纺布容器苗或带土球大苗,要求地径1厘米以上、苗高1.5米以上的全冠苗,****基地生产的种子或优良单株种子培育的壮苗以及优良材料无性繁殖培育的苗木,严禁使用低产林分种子培育的苗木,有病虫害的苗木不得进入施工现场。5、修枝割灌采用高枝剪、单手条锯对小班中珍贵树种目标树等进行修枝,每亩修枝整形株数不超过30株。修去枯死枝和树冠下部1~2轮活枝;修枝高度为树干的1/3~1/2;补植的树种侧枝较多时也需要修枝,修枝高度控制在树干的1/3以下;枝桩尽量修平,剪口不能伤害树干的韧皮部和木质部。6、抚育管护对林分内补植和保留的幼树、幼苗连续抚育三年。****中心,清除1米直径范围内的杂草杂灌、培蔸除萌、覆盖保墒,确保林木生长。加强林分封山管护,促进天然更**自然演替,逐步形成稳定森林植被群落。(二)低效林改造技术措施及要求1、采伐主要采取卫生伐,重点因2024年冰灾受损林木、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的林木和生长不良林木,注意保留自然更新的幼树。根据各个小班情况,国家级公益林株数采伐强度控制在20%以下。2、林地清理采伐后及时对伐区剩余物进行清理,采用局部清理的方式,清除林中的枯死枝、病虫枝、下垂枝以及因2024年冰灾造成的断枝、倒木等,清理有碍于苗木栽植和生长的藤蔓、灌木、有害生物等,被清理剩余物移出造林小班或成堆原地堆放。清理过程中注意保留乡土阔叶树种、珍贵树种的幼苗、幼树,在小班边缘保留一定的原生植被保护带,减少水土流失,保护原有生境。3、整地整地方式:采用穴状整地,在林中空地和林窗中进行挖穴,挖穴规格为50×50×40厘米。整地挖穴时注意清理并将落叶与杂草置入坑中,整地时心土、表土分开堆放,回穴时,要做到表土入穴底,心土盖面,同时还应把穴周围的肥土收入穴内,以集中养分,改善土壤的理化性质,提高土壤肥力。施肥:结合整地每穴施放复**0.50千克,基肥施在穴的底部,与底土拌匀,注意把土块打碎,捡出石块,然后回填表土,覆盖至略高于穴面,呈馒头形备栽。基肥在造林前1个月施用。4、补植补造(1)补植树种及株数:根据项目区立地条件、结合现有林分密度状况,补植赤皮**、麻栎、乌桕、木荷、小叶桢楠等乡土树种,补植后林分密度约为70株/亩,通过调整树种结构,“层林尽染”的多树种混交林。(2)补植位置:选择雨后或阴天栽植,覆土要分层踩紧压实,并培成龟背状,做到根舒、苗正、土实。树种栽植位置根据树种生物学特性和山顶、山腰、山洼、山脚等微立地条件确定,耐干旱瘠薄的树种可栽植在山顶及土壤瘠薄的地方,喜欢土壤深厚肥沃的树种种植在山腰、山洼、山脚,防火树种木荷主要栽植在小班山脊及边界。(3)苗木规格:栽植苗木采用3年生无纺布容器苗,要求地径1厘米以上、苗高1.5米以上的全冠苗,****基地生产的种子或优良单株种子培育的壮苗以及优良材料无性繁殖培育的苗木,严禁使用低产林分种子培育的苗木,有病虫害的苗木不得进入施工现场。5、抚育管护对林分内补植和保留的幼树、幼苗连续抚育三年。****中心,清除1米直径范围内的杂草杂灌、培蔸除萌、覆盖保墒,确保林木生长。加强林分封山管护,促进天然更**自然演替,逐步形成稳定森林植被群落。 2.人员配置要求项目负责人 董彧 技术负责人蔡翔 安全员刘巨 乙方自行组织人员进行项目施工,与施工人员建立劳动/劳务关系,依法缴纳保险及公积金。乙方应明确告知乙方人员劳动/劳务关系的隶属关系,不得因与施工人员的纠纷影响项目进度及甲方声誉。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配套设施 1、标识牌 在麓山景区南门道路两侧、西大门入口、桃花岭景区湖边、桃花岭南麓等选择交通便利、便于展示示范成果成效的区域设置标识牌,共设置不少于4块。按景区标识标牌规定,跟现有标识标牌须保持一致。标识牌长1.7米、宽1.3米,采用1.2毫米201#不锈钢,剪板折弯,造型烤漆,文字内容丝网印刷,混凝土安装。标识牌介绍项目类型、基本情况、组织形式等,其中基本情况包括建设地点、建设目标、建设年度、建设面积、技术措施等信息,组织形式含主管单位、组织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管护单位等。宣传和推广项目建设的意义和相关知识,引导社会大众共建、共护项目建设成果,积极营造生态文明的浓厚氛围,增强全社会生态保护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示范林在区域的辐射作用。 2、监测样地 (1)在“**街道**区公园9号抚育小班”、“****社区3号抚育小班”、“梅**街道联络村10号低效林改造小班作业设计”、“**街道**区公园4号低效林改造小班”内布设4处监测样地。样地大小为20米×30米,样地四周布设项目地桩,作为固定样地,连年固定时间段进行监测。以样地的西南角为原点记录样地内乔木的相对坐标,确定林木定位,将乔木样地划分成六个调查样方。根据梅花形五点取样法在样地中设置五个5米×5米的灌木调查样方,四角的小样方在距离样地长边2米,短边3米,进行样地灌木情况调查,草本调查小样方设置为1米×1米。 (2)监测内容:①样地基本情况。对样地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主要包括样地西南角地理坐标、地形、坡位、坡向、坡度、土壤类型、森林起源、干扰程度、林龄等,并对林分大致情况进行拍照记录留档;②乔木层。对乔木层进行每木检尺,以小样方为样地基本调查单元对样方内所有乔木逐株挂牌编号,以样地西南角为坐标原点,记录其相对地理位置(x,y),同时记录其树种名,测量其林木胸径、树高、南北冠幅、第一枝下高、健康状况等因子;③灌木层。灌木调查主要记录样方内灌木物种名称、物种株数、灌木高度及盖度等因子,同时记录高度大于3米且胸径不足5厘米的幼树,包括树种、株数等信息;④草本层。草本调查主要记录样方内草本物种名称、株数、盖度等信息;⑤土壤层。采用梅花形五点法在标准地块中设置土壤采样点,使用内径为4.5厘米的土钻分别从0–15厘米、15–30厘米、30–45厘米和45–60厘米土层中采集土壤样品,每层取3个重复样品。去除植物根系和碎屑后,将同一土层5个采样点的土壤样品混合成1个土壤混合样品,研究区共收集了100个土壤样品。每个收集的土壤样本都密封在一个干净的塑料袋中,标明土样地点、名称、植被、层次、地形、深度、采集人等。土壤检测指标包括:化学性质(全氮、全磷、全钾、有机质、有效氮、有效磷、速效钾、铜、铁、锰);物理性质(孔隙度、含水量、容重、田间持水量);生物性质。 (3)数据采集频次:每年一次,监测五年。 (4)监测分析:分析不同采伐强度对不同立地指数下的珍贵树种生长的影响效果分析,年度监测报告的内容主要是平均高、平均胸径的生长量对比分析;五年期的监测报告林下灌木、草本以及土壤变化的监测报告。 配套设备 4.其他要求
(一)苗木量及苗木规格要求 根据**市**山风景名胜区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中幼龄林抚育、低效林改造)建设要求,需要赤皮**、麻栎、乌桕、木荷、小叶桢楠、碧桃等补植苗木,具体规格要求及苗木量详见下表:
(二)苗木成活率不低于95%。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付款方式: 本项目按进度付款。签订合同 1 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金额的30%;项目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金额的60%,经甲方结算审计后付至审**算总价的90%;达到指定抚育期,苗木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部分的10%。 收款账户: ****银行****公司**兴湘支行(****:430********200000258)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2-27 —— 2026-08-26 五、服务地点 本项目位于**山风景名胜区麓山景区、桃花岭景区林地。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相关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履约验收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限期予以整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4%(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中标人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相关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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