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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924MACUK6Q663 | 建设单位法人:彭立春 |
| 王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
| ****园区玉象路68号 |
| 中电建**地区**县25万千瓦光伏220千伏升压站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县 盖孜库木乡西南侧沙漠腹地 |
| 经度:82.77391 纬度: 40.8081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06 |
| 阿地环审〔2024〕4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350 |
| 162 | 运营单位名称:**** |
| ****2924MACUK6Q66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天辰****公司 |
| 916********249530Y | 验收监测单位:**西域****公司 |
| ****0109MA77X6QWX3 | 竣工时间:2025-12-2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99679 |
| **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批复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座220kV升压汇集站,规划建设3台主变,规划容量为3×240MVA,本期建设1台240MVA主变,采用三相三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批复及环评文件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电磁: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工频磁感应强度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要求;(2)噪声: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变压器、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3)废水: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地埋****设备处理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B级排放限值后,夏季用于项目区周边荒漠灌溉,冬季储存在150m3中水池中;(4)固废: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严格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和事故废油属于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危险废物收集 处置相关资料存档备查。事故油池容积大小应满足相关标准规定,保证容纳单台变压器全部事故100%排油量。 | 实际建设情况:(1)电磁:建设单位已采取有效电磁防护措施,经验收监测,本工程升压站厂界产生的工频磁感应强度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规定的频率为50Hz时磁感应强度≤100μT控制限值;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规定工频电场强度≤4kV/m的公众曝露限值;(2)噪声:建设单位已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已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巡检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本项目在选购设备时,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控楼内生产运行人员较为集中的地方均安装了吸声材料,升压站已按设计要求合理布置站区,已在升压站四周设置2.3 m高实体围墙以减少噪声对人员的影响。 经现场验收监测。经现场验收监测,本项目220千伏升压站运行时声环境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3)废水:本工程建设一座处理规模为20m3/d的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和一座5m3的污水暂存池。生活污水经室外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入地埋****设备处理,夏季用于升压站场区绿化及升压站旁光伏区植被灌溉,冬季将水排入光伏区下方草方格内用于灌溉。保证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不随意排放。经现场验收监测,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后出水达到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 65 4275-2019)表2中B级标准的要求。(4)固废:建设单位已按照“**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原则,运营期产生的铅蓄电池和废油暂存于站内设置的危废暂存间中,后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拉运****填埋场处理。 企业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主变配套设置1个事故油池,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进入站内事故油池(有效容积128m立方米),由有资质单位将废变压器油抽出由危废运输车辆直接拉运至******公司处置。事故油池可满足单台变压器全部事故100%排油量。 |
| ①生活污水排放至站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20m立方米/天)处理后夏季用于光伏区灌溉,冬季在暂存池(5立方米)暂存,定期抽排至光伏区方草格内用于灌溉。污水处理设施为20立方米/天,暂存池为5立方米。原因:项目光伏区设有方草格,冬季可将水排入方草格内用于灌溉。保证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不随意排放,因此设立了一个5立方米暂存池排放。②环评阶段事故油池容积为70立方米,实际建设为128立方米。原因:有效容积增大58立方米;为后期规划再建设的主变留有余地。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117 | 0 | 0 | 0 | 0.012 | 0.012 | |
| 0 | 0.02 | 0 | 0 | 0 | 0.02 | 0.02 | |
| 0 | 0.007 | 0 | 0 | 0 | 0.007 | 0.00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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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 65 4275-2019)表2中B级标准 | 20m立方米/天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经现场验收监测,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后出水达到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 65 4275-2019)表2中B级标准的要求 |
| 1 | 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设备,并加装减振措施,升压站四周设置2.5米高的围墙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本项目在选购设备时,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控楼内生产运行人员较为集中的地方均安装了吸声材料,升压站已按设计要求合理布置站区,已在升压站四周设置2.3m高实体围墙以减少噪声对人员的影响。 | 本项目220kV升压汇集站四周围墙外2026年1月9日~10日昼间噪声在52dB(A)~53dB(A)之间,夜间噪声在46dB(A)~48dB(A)之间,2026年1月10日~11日昼间噪声在54dB(A)~55dB(A)之间,夜间噪声在48dB(A)~49dB(A)之间。 |
| 1 | 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及事故油池 | 已设置危废暂存间及事故油池 |
| 1 | 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严格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运营期间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和事故废油属于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 建设单位已按照“**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原则,运营期产生的铅蓄电池和废油暂存于站内设置的危废暂存间中,后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公司)处置。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拉运****填埋场处理。 企业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 |
| 1 | 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区域局部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坏,运营期应采取对应的环保措施逐步恢复其生态使用功能。运行期生态保护措施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运营期在升压站内合适区域种植绿化,在植被物种选择上,应选择当地耐旱且适宜沙漠种植的物种,确保其存活率。 | 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已清理了施工现场,已进行了土地平整,经现场调查,升压站内已进行道路硬化,已对户外配电装置场地区进行碎石铺设覆盖,**升压站周边土地已平整,已无明显施工痕迹,施工临时便道是利用光伏区施工便道,光伏区施工便道已进行土地平整及碎石铺垫成为光伏区进场检修道路。 |
| 1 | 制订安全、防火制度,各岗位操作规范等管理措施,加强人员管理,企业自行编写应急预案,防止污染治理设施的事故发生。事故油池容积大小应满足相关标准规定,保证容纳单台变压器全部事故100%排油量。 | 经现场调查,企业已制订安全、防火制度,各岗位操作规范等管理措施,已加强人员管理,企业已自行编写应急预案,并防止污染治理设施的事故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备案编号:652924-2025-013-L);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进入站内事故油池(有效容积128立方米),可满足事故排油需要。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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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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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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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区域局部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坏,运营期应采取对应的环保措施逐步恢复其生态使用功能。运行期生态保护措施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运营期在升压站内合适区域种植绿化,在植被物种选择上,应选择当地耐旱且适宜沙漠种植的物种,确保其存活率。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已清理了施工现场,已进行了土地平整,经现场调查,升压站内已进行道路硬化,已对户外配电装置场地区进行碎石铺设覆盖,**升压站周边土地已平整,已无明显施工痕迹,施工临时便道是利用光伏区施工便道,光伏区施工便道已进行土地平整及碎石铺垫成为光伏区进场检修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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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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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工频磁感 应强度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要求。依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工频电场、工频磁场设施、设备和周围环境实施监测,并建立监测档案。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建设单位已采取有效电磁防护措施,经验收监测,本工程升压站厂界、产生的工频磁感应强度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规定的频率为50Hz时磁感应强度≤100μT控制限值;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规定工频电场强度≤4kV/m的公众曝露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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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