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榜单
坚持“需求牵引、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总要求,着眼农业急需、农民急用,围绕粮油作物、经济作物、智能农机、农田建设等重点领域装备短板,统筹丘陵山区机械化发展与农机装备智能化升级需求,开展以下5个发展项目的研发推广工作:
(一)丘陵山区玉米籽粒联合收关键部件及整机熟化项目(800万元)
(二)碾茶定色干制一体机熟化项目(400万元)
(三)丘陵山区花生机械化播收配套装备熟化项目(200万元)
(四)丘陵山区旱地多功能多机协同播种成套设备研发项目(300万元)
(五)碎石机研发项目(300万元)
二、揭榜方资质要求
揭榜方应为涉农机械制造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县级以上农机推广应用机构等单位组成的创新联合体,组成单位原则上不超过4个,并应设立1个牵头单位。每个项目只能由1个联合体承担,同一单位可参与不超过2个项目的申报,但只能成为1个项目的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对项目实施负总责,负责项目总体推进、联合体单位协作、资金使用管理、日常监督检查、项目总结验收等。联合体设项目负责人1名,全面组织项目实施与管理,****农业农村厅衔接项目相关工作。联合体组成单位及参与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牵头单位应为涉农机械制造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应在**省内,企业牵头优先。
(二)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应为独立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良好且管理规范,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三)创新联合体须包含至少1家省内涉农机械制造企业,并重点支持****园区企业。企业需长期从事涉农机械生产,依法注册满3年且近3年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及未结清行政处罚(****园区的企业,注册年限须满1年且近1年内无上述记录及处罚)。2025年底,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净资产不小于项目申请资金的2倍。
(四)科研单位应具备较强的农机装备科研实力和研发基础。
(五)创新联合体需针对项目榜单,提出关键技术装备的可行性方案,核心技术须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成果转化经验及技术支撑队伍,确保技术应用落地。
(六)创新联合体中须包含不少于2名正高级职称人员。
(七)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在职在岗人员,严禁只挂名不负责。牵头单位为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牵头单位为高校或科研院所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正在实施中的**省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和“天府良机”薄弱环节项目的负责人不得担任本次项目负责人。
(八)同一人只能参加1个项目。
(九)熟化类项目创新联合体须配套不低于项目财政资金总额20%的资金用于保障项目实施,并纳入项目资金统筹管理使用。
三、揭榜流程
(一)编制揭榜书。联合体根据项目榜单和揭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编制揭榜书。
(二)材料报送。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非省级及以上科研院所、高校的,其揭榜书需经牵头单位所在地县、市两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在****专项管理数据平台中填写申报项目内容。若牵头单位为省级及以上的,联系农业农村厅申请专项管理数据平台账号,填写申报项目内容。材料报送于2026年3月20日18:00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评审。农业农村厅组织有关专家对揭榜书进行评审。
若有项目没有创新联合体揭榜,或没有符合要求的揭榜方,则视为未达到立项标准,该项目2026年不再立项。
(四)评审论证。农业农村厅根据专家评审情况,拟定中榜名单。
(五)结果公示。农业农村厅将拟中榜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立项支持。
四、资金来源及使用
共安排财政专项资金2000万元支持开展“天府良机”薄弱环节关键技术装备发展项目。财政资金使用按《**省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采取以下方式拨付:
(一)项目启动后,牵头单位或财政部门可根据项目启动实施通知,2026年预拨40%的资金用于项目研发;
(二)2027****农业农村厅组织的中期评估后,可申请拨付60%资金,用于继续开展研发推广工作。
项目委托业务费不得超过财政资金的20%。研发类项目中,任一子课题的委托业务费不得超过该子课题经费的30%。所有委托业务需附第三方机构资质证明及服务协议。
五、完成时限
本揭榜项目实施时间截止至2027年12月31日,须在此前完成各项揭榜任务和资金支付。
附件:
1.丘陵山区玉米籽粒联合收关键部件及整机熟化项目
2.碾茶定色干制一体机熟化项目
3.丘陵山区花生机械化播收配套装备熟化项目
4.丘陵山区旱地多功能多机协同播种成套设备研发项目
5.碎石机研发项目
6.“天府良机”薄弱环节关键技术装备发展项目揭榜书(参考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