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中心集装箱正面吊轮胎、叉车轮胎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
受 **** 委托, ****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集装箱正面吊轮胎、叉车轮胎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1.具备中华人民**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并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第三方审计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
4.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提****中心在用设备(正面吊品牌为:三一重工;叉车品牌为:杭叉、林德)厂家轮胎配套供应商,并提供证明材料。
7.投标人须提供产品说明书和合格产品证明,要求有资质的专业机****实验室数据证明,报告内容需覆盖安全性能和环保指标,报告有效期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以内。标书代写
8.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最少3份有关轮胎项目销售合同。
9.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10.投标人须信誉良好,所供应的产品及同类产品不在国家、国铁集团通报整改期限内,不存在被限制投标的情况;投标人****集团暂停或停止**关系期内。
11.投标人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近三年无违法或者违规等不良行为反应或记录,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在报名前将标书费汇至本公告4.3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cn/)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报名时间以凭证上传时间为准),****公司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每个工作日17:30分前完成当日核验)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6 年 3 月 3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6 年 3 月 7 日 17 时 00 分 (**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标书代写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6 年 3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 (**时间)标书代写
答疑截止时间:2026 年 3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 (**时间)标书代写
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3、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开票信息有变更请提前告知财务,开具标书费发票请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要求进行操作),成交或未成交均不退还(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购买采购文件费用,采购不成功,重新组织时无需再次缴纳)。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购买费在报名之前汇入以下账户(严禁个人账户汇款):
开户行:中行**市**支行
开户名称:****
账号:150****74403
行号:104****15944
投标单位需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及要求,将招标文件****公司指定账户。
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4.4、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通知招标人,****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有关规定予以评价。标书代写
4.5、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根据项目收取情况填写)
√不要求: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转账。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具体时间,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列账户:标书代写
名 称:****
账 号:150 829 274 403
开户行:中行**市**支行
¨投标保函。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投标保函原件或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推荐到“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办理,标书代写
网址:http://47.****.207:7777/home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18 日 9 时 00 分 (**时间),地点为****文化宫路与**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自治区呼铁****检察院)。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本项目定于 2026 年 3 月 18 日 9 时 00 分 (**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 ****文化宫路与**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自治区呼铁****检察院) 。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标书代写
招标人:招标人信息详见附件1
招标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文化宫路与**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自治区呼铁****检察院)
邮政编码:010010
财务联系人(标书费发票):李工
联系电话:0471-****727
发票开票信息及邮寄地址联系邮箱:****@163.com
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0471-****070
邮寄通知书联系邮箱:****@qq.com
项目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471-****861
异议受理邮箱:****@163.com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中行**市**支行
账号:150****74403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发布。
****
2026年2月28日
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招标项目明细表
| 标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工作时间 |
工作地点 |
| 一 |
1 |
集装箱正面吊轮胎 |
1800-25 |
条 |
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中心管辖各货场 |
| 2 |
叉车实心轮胎 |
18*7-8 |
条 |
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
| 3 |
叉车实心轮胎 |
27*10-12 |
条 |
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
| 4 |
叉车实心轮胎 |
6.50-10 |
条 |
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
| 5 |
叉车实心轮胎 |
28x9-15 |
条 |
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
| 6 |
叉车实心轮胎 |
8.25-15 |
条 |
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
| 7 |
叉车实心轮胎 |
9.00-20 |
条 |
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
| 8 |
叉车实心轮胎 |
300-15 |
条 |
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
| 9 |
叉车实心轮胎 |
12.00-20 |
条 |
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