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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项目编号:****
| ****无形资产(新一代电力交易系统) | 项目编号:**** | |
| 标的编号: | ||
| **** | 转让方类别:法人 | |
| ****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设备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513.2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10 | 挂牌日期:2026-3-2 | |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是 |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市 | |
| 1、意向受让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提交受让申请,同时将交易保****交易所指定账户(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受让方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移交时的现状进行转让,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如发生意向受让方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退还标的资产或拒绝支付增值税款等情形的,即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扣除违约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并将标的资产重新进行信息披露。 4、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 (1)本方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项目涉及的有关文件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公告的全部内容并承担全部风险,同意按标的资产移交时的现状进行受让,知晓并认可转让方不负责标的资产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对标的资产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如发生意向受让方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退还标的资产或拒绝支付增值税款等情形的,即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扣除违约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并将标的资产重新进行信息披露。 (2)本方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所指定账户。 (3)****交易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受让方需按照成交金额5%支付本项目基础****交易所指定账户。 | ||
| https://otc.****.com/dzsw/detail/553512.html | ||
| ****交易所交易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