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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6年02月11日 |
| 标 题: ****关于**市**区2025年第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贵政函〔2026〕38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28日 |
****政府:
你区《关于**市**区2025年第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覃政报〔2026〕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区****委员会、****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9.6663公顷(旱地0.9680公顷、果园0.4828公顷、其他园地0.0884公顷、乔木林地6.1908公顷、其他林地1.7038公顷、其他草地0.0582公顷、农村道路0.1743公****林场管理使用的国有农用地4.5514公顷(旱地1.8746公顷、果园0.2326公顷、乔木林地1.1994公顷、其他林地0.1745公顷、其他草地0.9326公顷、农村道路0.0249公顷、坑塘水面0.1128公顷),共计14.2177公顷土地转为建设用地,****政府批准土地征收后,作为**市**区2025年第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
二、你区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待办理有关土地征收手续后方可供地。
****
2026年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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