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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6年02月24日 |
| 标 题: ****关于同意廖柏明等14户(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办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已购住房上市交易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贵政函〔2026〕40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28日 |
******局:
你局《关于廖柏明等14户(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办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已购住房上市交易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请示》(贵自然资报〔2026〕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廖柏明等14户(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办理已购住房上市交易补交土地出让金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32.3630万元。上述房屋所占土地的出让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铺,土地使用年限住宅为70年、商铺为40年,出让年限终止时间等情况详见附件。房屋买受人应在批复之日起三个月内缴纳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如逾期未缴清,则该房屋买受人申请办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已购住房上市交易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批复自动失效,且三年内不再受理相同事项的申请。
请你局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已购住房上市交易补交土地出让金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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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已购住房上市交易补交土地出让金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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