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办理贵港市覃塘区东龙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的批复

审批
广西-贵港-覃塘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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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6年02月13日
标 题: ****关于同意办理**市****处理厂扩建工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的批复
发文字号:贵政函〔2026〕37号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28日
****关于同意办理**市****处理厂扩建工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的批复
2026-02-28 17:10

******局:

你局《关于办理**市****处理厂扩建工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的请示》(贵自然资报〔2026〕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位于**市**区东龙镇**村、实际用地面积1869.55㎡(折合2.804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划拨给******监督局,作为**市****处理厂扩建工程建设使用,土地用途为排水用地。

请你局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


附件:**市****处理厂扩建工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案


****

2026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市****处理厂扩建工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案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市****处理厂扩建工程

建设用地单位名称

******监督局

土地来源

《****人民政府关于**市**区2025年第三十七批次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8)〔2025〕28号)

土地坐落

**市**区东龙镇**村

实际用地面积

1869.55㎡(折合2.804亩)

用地分区情况

面积合计

1869.55㎡(折合2.804亩)

功能分区

数量

面积(㎡)

指标控制面积

指标对应条件

征收土地

原有用地

**市****处理厂扩建工程

1869.55

用地性质

排水用地

建筑密度

不大于35%

容积率

不大于0.5

绿地率

不小于20%

规划设计条件

详见******局于2025年9月12日核发的《**市****处理厂扩建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覃自然设2025-043号)

****审批意见

同意将位于**市**区东龙镇**村、实际用地面积1869.55㎡(折合2.804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划拨给******监督局,作为**市****处理厂扩建工程建设使用,土地用途为排水用地。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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