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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6年02月09日 |
| 标 题: ****关于**市**区2025年第二十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贵政函〔2026〕30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27日 |
****政府:
你区《关于**市**区2025年第二十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覃政报〔2026〕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委员会、****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3.2604公顷(水田1.5419公顷、旱地0.5681公顷、其他园地0.0443公顷、乔木林地0.6209公顷、其他林地0.2553公顷、其他草地0.0263公顷、农村道路0.0303公顷、坑塘水面0.1549公顷、沟渠0.018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政府批准土地征收后,作为**市**区2025年第二十批次乡镇建设用地。
二、你区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待办理有关土地征收手续后方可供地。
****
2026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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