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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2026年1月22日在**区主持召开了晋****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验收资料编制单位及特邀专家,共7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经质询、讨论和认真研究,形成验收意见如下:项目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依法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未产生弃土弃渣;建设过程中已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和设计文件要求完成了各项设施的建设,质量合格;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不存在水土流失风险隐患;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确定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晋****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晋****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有问题或意见,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进行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可当面反映、书面反映、电话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27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金西/187****2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