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重要提示:国铁采购平台自2024年3月28日起上线会员服务功能并向平台供应商试行收取会员服务费和单次项目使用费,具体事项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查看《关于开展国铁采购平台会员服务和收费工作的通知》或下载招标公告相关附件,了解有关内容和要求,也可通过010-95306-8进行咨询。请有意参加项目的投标人按照国铁采购平台要求提前缴纳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以免影响各投标人参与项目投标。
受****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公司****中心机动车租赁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本次采购共计1个包件,****中心本级,鱼嘴、**、****营业部提供机动车车辆租赁。****中心本级,团结村、**、鱼嘴营业部,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租赁车辆配置等信息详见下表。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本包件服务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投标企业须提供道路运输主管部门的小微汽车租赁备案证明《直辖市地域交通****管理中心),其它省、市****管理局(中心)》。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最近6个月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复印件。
3.3业绩要求:
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不少于3份为汽车租赁服务业绩,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4信誉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查询结果截图);
3.4.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s://www.****.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3.4.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查询结果截图);
3.4.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5其他要求:
3.5.1须提供车辆所有权证明材料:须提供车辆购买合同或购买发票(购买时间为半年或实表1万公里内,实表数据提供里程截图);
3.5.2须提供车辆状态材料:车辆须具有合格证,具有经**车管部门审核的行驶证和年检证明、保险相应材料,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
3.5.3须提供书面承诺:车辆运输能力、制动性能、技术参数、整机性能、安全设施配备均符合国家标准及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3.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8,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至18时)。请投标人通过国****中心)下载电子招采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电子招采系统的使用流程及规范。
5.2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6年3月2日23时59分起至2026年3月7日23时59分止,招标文件公开出售,每包售价0元人民币。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如果还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3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登录国铁采购平台选择参与的项目包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投标人登录国铁账号后,须在首页点击右侧图标【物资采购】—【电子招投标(试)】,选择投标项目点击【我要参与】,成功后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参与的项目】中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同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在发售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将《投标人信息表(word版和加盖投标人公章PDF版)》(见附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q.com (邮件主题格式如下:项目编号,公司简称,包件号)。
5.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参与投标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号),通过电子邮件发至5.3条款指定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标书代写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8时30分至9时00分(**时间),递交地点为**市**区驷马桥路2****中心2楼本项目开标大厅,被委托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出示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时须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标书代写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请各投标人代表于2026年3月23日9时00分(**时间)准时出席开标仪式,开标地点:**市**区驷马桥路2****中心2楼本项目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中标人在收到《代理服务费收取函》后按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即按包件中标金额大小划分代理服务费收取档次,分档计算代理服务费金额,各档累加为代理服务费总额。具体标准如下:
| 中标金额 |
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 |
1000~3000万元(含3000万元) |
3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 |
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 |
1亿元以上 |
| 代理服务费费率 |
1.5% |
1.3% |
1.0% |
0.7% |
0.5% |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http://www.****.cn/)发布。
招标人:****
详细地址:**市**区**支路16号
联系人:鲜彦
电 话:131****3391
招标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市**区驷马桥路2****中心
联系人:黄河
电 话:135****2921
邮 箱:****@qq.com
11.1投标保证金要求
11.1.1银行保函:应当在递交投标文****银行保函原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11.1.2银行转账:
(1)仅接受通过智慧保证金系统(https://www.****.com)缴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缴款和个人缴款,请勿汇入****银行账户,使用说明详见11.2智慧保证金系统操作手册。
(2)投标人须登陆智慧保证金系统,获取项目或包件的专属虚拟账户;按包件收取的,须分别汇入参与包件的专属虚拟账户;按项目收取的汇入项目专属虚拟账户。请勿将多个包件的投标保证金汇入同一专属虚拟账户,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保证金收取方式。
(3)投标人应一次性单笔足额缴纳单个包件或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请勿拆分金额多次汇入。
11.2智慧保证金系统操作手册
11.2.1注册:投标人须在智慧保证金系统(https://www.****.com)进行账户注册并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缴纳保证金。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提交注册申请,提交后审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工作日)。标书代写
11.2.2转账:投标人登录成功后,点击系统页面左侧导航中的“项目管理”菜单进入“项目列表”页面,查询参与项目名称后,点击所报包件对应的【参与】按钮,该包件【参与】按钮变为【已参与】按钮后,再点击页面左侧导航中的“项目管理”菜单进入“参与项目”页面,点击页面中的【缴纳】按钮,可进入“缴纳页面”查看已参与的项目详细信息,****银行转账(转账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包件号)。具体注册及操作过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保证金系统首页自行下载),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
2026年3月2日
附件1:
投标人信息表
(加盖公章)
| 单位名称 |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电子邮箱 |
|
| 邮寄地址 |
|
|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
| 包件号 |
|
| 开票信息(提供与税务登记一致的有效信息) |
单位名称: 地址及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基本账户开户行: 省 市(基本账户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行号: (用于开票及退还投标保证金) |
备注:1.不得修改本表格格式;
2.务必确保本表信息准确无误,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3.可编辑的Word版和加盖报价人公章的PDF版各一份;
附件2:
物资明细表
| 包件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及内容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预估金额 (元/年,含税,税率13%)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 序号 |
服务内容 |
|||||||
| 1 |
****中心机动车租赁公开招标 |
1 |
汽车租赁 |
台 |
9 |
****000 |
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 |
具体需求见车辆配置需求表 |
| 合计 |
****000 |
|||||||
| 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 |
||||||||
车辆配置需求表
| 序号 |
服务地点 |
车型 |
数量 |
品牌 |
排量 |
座位(数) |
车辆年限 |
租赁费用说明 |
结算方式 |
| 1 |
鱼嘴营业部 |
皮卡 |
1台 |
长城炮或同等档次车型(汽油车) |
2.0-2.5升 |
5 |
半年或实表1万公里内 |
租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燃油费(2500公里/辆/月,超过2500公里按1.2元/公里计费)、过路(过桥)费、洗车费、停车费、维修费、应急救援(拖车)、保养费、保险费、年审费、税费等。 |
以每辆车每月预计行驶2500公里计算,按月结算,超过2500公里部分按1.2元/公里据实结算。合同预计执行金额****000元。 |
| 2 |
**营业部 |
皮卡 |
1台 |
长城炮或同等档次车型(汽油车) |
2.0-2.5升 |
5 |
半年或实表1万公里内 |
||
| 3 |
****营业部 |
皮卡 |
1台 |
长城炮或同等档次车型(汽油车) |
2.0-2.5升 |
5 |
半年或实表1万公里内 |
||
| 4 |
中心本级 |
商务车 |
3台 |
别克GL8(新能源车) |
1.5T升 |
7 |
半年或实表1万公里内 |
||
| 5 |
中心本级 |
越野 |
3台 |
汉兰达(标准版)或同等档次车型(汽油车) |
2.0-2.5升 |
7 |
半年或实表1万公里内 |
备注:招标人租赁车辆的数量为预估数量,如生产力布局或根据招标人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对车辆租赁进行了减少,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