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修**县属国有企业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及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猕猴桃花粉加工设备生产企业,向****供应猕猴桃花粉加工设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报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猕猴桃花粉加工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类别:设备采购。
采购内容:1.全套生产线核心设备:涵盖上花机1台、雄花破碎机1台、大型滚筒筛1台、大型精粉提取机2台、大型空压机2台、花药烘干箱25台、花药去丝机1台、花药布匀机1台、花药去毛机1台和花粉灭菌机1台。生产线每小时雄花处理量不低于500kg,每天提取花粉量不低于25kg。
2.生产配套装置及辅材:花粉活性检测套组1套(含培养箱、显微镜、培养皿、温度计、化学试剂等)、-40℃超低温储存冰柜 3台、10g包装瓶7500个和0.001g精度包装用电子秤1台。
3.提供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的整套服务。
4.提供完整的中文操作手册、维护手册、图纸及合格证明等。
5.提供详细的猕猴桃花粉生产技术资料,并免费到现场进行花粉生产指导、设备操作及维护培训。
6.提供详细的质保期承诺及售后服务体系。
最高限价:3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设备的生产或销售。
(二)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至少1-2项同类花粉加工设备或农产品加工设备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三)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总部及****公司、****分所)若同时符合投标条件时,要求以总部名义参加投标,总部可共用其分支机构相关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所需材料
(一)报价函;
(二)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的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
(五)近三年内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符合资格要求的相关支撑材料及对服务内容要求的相关承诺。
上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四、供应商比选办法及程序
1.比选办法。采用综合评分办法选取猕猴桃花粉加工设备供货单位,主要从投标报价、技术服务与售后、企业业绩、资质和专业能力等方面对参与比选的机构进行综合评定。
2.比选程序。我单位成立3人及****小组,负责本次比选相关工作。选取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进行资格审查;第二阶段进行综合评分。
五、中标单位确定方式
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以综合评****一中标单位,评选综合评分低于60分的不予选用。
六、材料要求及申请日期
报名资料纸质版文件请一式贰份(密封并加盖公章)直****公司(地址见下文)。
截止时间:至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标书代写
七、注意事项
(一)按公告的要求提供完整的资料;
(二)保证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虚假成分,取消报名资格;
(三)按时报送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
地址:**省**市******科技园综合大****加工中心(408室)
联系人:曹强 180****3057 邓勇 152****2376
九、猕猴桃花粉加工设备供应商选取综合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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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日
拟稿:吴长飞
编辑:钟吉雯
审核:刘 刚 史正超 姜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