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伊犁州**县水定镇韩家庄子村384.8亩未承包的集体土地和11座养殖棚圈经营权租赁对外公开竞价!
项目名称:**县水定镇韩家庄子村384.8亩未承包的集体土地和11座养殖棚圈经营权租赁对外公开竞价
地州/市:伊犁州
县/市:**县
乡/镇:水定镇
村:韩家庄子村
**县水定镇韩家庄子村384.8亩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土地
流转年限:1年。
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资产一:韩家庄子村养殖小区(共11座棚圈)
流转底价:5000元/年/座
流转年限:1年。
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报名时间:2026年3月2日—2026年3月10日,**时间19:30时前报名;
报名地点:****农业农村局****中心****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报名联系人:
于辉155****5018
陈晓霜155****7189
实地勘察联系人:穆云忠 152****9873
竞价时间:2026年3月11日,**时间11:30时(提前半个小时入场);
竞价地点:****村委会会议室。
1.承包人(单位)承包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改变现有村集体资产使用性质及用途。
2.为保护**合理利用,所租赁的村集体资产,在国家法律法规**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承包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责任。
3.保险费、经营性费用均由承包人(单位)自行承担。
4.村集体资产承包期间遇建设民生类项目,承包人(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
5.承包人(单位)自负风险,如遇自然灾害由承包户自行承担。
6.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村集体资产,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村集体资产用途,不得给村集体资产造成永久性损害。
7.承包期间,承包人(单位)有保护的义务,如发生破坏损毁现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8.承包方在承包期间,由于自身使用发生的维修、水、电,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9.竞价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具体收费标准报名时见竞价承诺书。
10.农业种植期间的灌溉用水产生的费用由成交方承担。
11.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发布的各类农村产权权属清晰,面积准确,无争议。
二、报名须知
1、凡有能力承包经营村集体固定经营性资产、愿意遵守规定、自愿参与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并能够自觉遵守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均可报名。
2、 报名时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社、农业经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报名需提前缴纳村集体资产交易保证金10000元整(壹万元整),报名32.24亩开荒地需提前缴纳土地交易保证金1500元整(壹仟伍佰元整)保证金缴纳后方可参与竞价;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XXX(姓名)保证金。
缴纳保证金账户:伊犁州****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缴纳账户号: ****中心APP一找到需要参加的竞价资产信息一点击需要报名的资产信息报名一系统弹出****银行人工窗口、ATM转账、手机银行转账均可缴纳保证金
注:如不会操作报****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联系人:于辉 155****5018
注:报名完成后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缴款凭证 (人工窗口转账凭证、ATM转账小票、手机银行转账截图均可)。交易完成后除交易成功者,其余人的保证金在十个工作日 (除周末节假日) 之内退回原打款账户。
4.报名人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报名人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出让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勘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出让公告之内容且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受让,不得以不了解出让标的为由解除出让关系。受让方在出让后对****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竞价须知
1. 参与人为个人的须按规定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个人身份证,如本人无法到场,须携带委托书参加,不到场视为自动放弃;代表**社、农业经营单位参加的需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单位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参与竞价人数少于2人(不含)、应到场人数未达到半数以上、监督方未到场的,均不进行公开交易。参与竞价人员最多只可带2名**伙伴到场。
3. 参与人在公开竞价现场认真听取告知事项后,在开始竞价前可自行选择继续参与或退出交易。
4. 竞价时间:2026年3月11日,**时间11:30时,参与人员须提前半个小时入场。
5. 竞价地点:******村委会会议室。
6. 竞价规则:本次发包村集体资产为电子竞争性报价,为初始标底价+递增价为起报价,实行多次加价竞标,(即:以标底价为基础,竞价须在标底价的基础上增加价);第二轮以后的竞价按前一轮最高报价为新的标底价,在新标底价基础上进行加价报价竞标。
五、竞拍注意事项
1、参与人数少于2人(不含)时,不能进行公开交易。委托方代表未达到应到场人数的半数以上、监督方代表未到场,均不进行公开交易。
2、参与人须按规定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本人身份证,如本人无法到场,委托人须携带委托证明、保证金交款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请按时到场参加竞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参与人在公开竞价现场认真听取告知事项后,在开始竞价前可自行选择参与或退出交易。
4、公开竞价结束后,在竞价中无违规行为,未成交人的十个工作日保证金退回原汇款账户;成交人的保证金在缴清承包费和服务费后退回原汇款账户;注:在竞价中有违规行为的,将被扣罚保证金,并取消竞价资格
六、竞价规则
经过竞价,选择最高报价人确定为成交人,并当场签发成交通知书。
伊犁州**县水定镇韩家庄子村384.8亩未承包的集体土地和11座养殖棚圈经营权租赁对外公开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