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公共**交易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事务局****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以院内比选方式公开处置下列标的物(明细表扫描二维码获取):
报名时间:2026年3月3日至3月11日,每天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综合楼6楼办公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 序号 |
名称 |
位置 |
数量 |
起始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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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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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固定资产报废处置 |
**市**区新繁街道龙桥南街209号 |
1批 |
13189.08 |
| 报名条件 |
1. 主体:****公司)。
2.因标的物中含有医疗类电子废物,根据《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0号)、《****保护厅关于下发的通知》(川环发〔2014〕140号)、《再生**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修订)等文件规定,报名须具备以下条件: (1)需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医疗设备拆解环评审批文件或其他医疗设备拆解的相关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再生**回收,****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录或临时名录”,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 (2)若为**省省外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须具有“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备案”等相关手续,或在**省省内有符合环保要求的经营设施场所。该经营设施场所应当被所在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含临时名录)并予以公告,同时应提交对应证明(经营设施场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环评验收报告); (3)须提交《承诺函》,承诺不存在其他个人或单位借用本单位名义参与比选,中选后应在**省省内进行规范处置;如因违规让他人冒名参与比选,或中选单位违规处置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由中选单位承担;拟处置专业设备为医疗专用设备的,不得以任何方式再进行临床使用,私自违规处置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选单位承担;比选单位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本次比选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报名;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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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资料 |
1. 报名表(扫描二维码获取)
2.相关资质(见报名条件) (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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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选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
一次性递交一份封条密封文件 。于 202 6 年 3 月 1 2 日 14:00-14:30 递交 至 ****综合楼 5 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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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选时间 |
2026 年 3 月 12 日 14:30 (若有变,电话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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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选地点 |
****综合楼 5 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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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选要求及结果 |
报价 (报价单扫描二维码获取) 不能低于 起始价, ****公司****公司,****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 3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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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 028-****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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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报名表
附件3:报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