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豫科〔2025〕132号)有关要求,现将2026年**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和证书集中制作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一)2024、2025年度立项仍未结项的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包含一般项目、会计专题)。
(二)2026年度立项的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会计专题于今年六月份之后可申请结项。
(三)2023、2024、2025年度立项的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仍按原渠道提交,由省科技厅统一在3月、9月底组织结项。
二、工作流程
(一)各单位负责审核各项目承担单位结项验收结果和结项报告相关材料,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将审核确认的结果汇总后提交至科技处。
(二)项目负责人登录**科技网“**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结项报告,并上传附件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项目承担单位和主管部门(单位)先后登录管理系统,按照结项要求对项目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逐级提交。
(四)省科技厅汇总各单位提交的结果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制作电子结项证书,每季度末完成一批结项备案。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可根据《**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豫科〔2025〕132号)进一步细化完善单位内部结项管理制度。项目承担人如有疑****管理部门。
(二)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和绩效管理,依法依规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及科研伦理要求行为实行责任追究。课题主持人、结项论证专家均需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课题主持人签字上传至系统,评审专家由承担单位留存备查。
四、监督检查
省科技厅将采用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机制,对验收结果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各单位项目实施、结项验收情况及抽查检查结果将与下一年度项目申报指标挂钩。
五、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省科技厅规划政法处 0371—****7334
技术支持:****中心 0371—****4111
科技处联系人:李群
联系地址:办公楼318房间
联系电话:189****8353
校内受理材料:每个项目提供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结项报告一式三份,科研诚信承诺书一份,其它结项支撑材料(包含且不限于领导批示、决策咨询、出版专著、论文原件及检索证明,科技报告收录证书等)一份;项目结项电子版汇总表发送到****@126.com邮箱;****学院为单位报送。
校内审核受理截止时间: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下午6点,逾期无法受理。****学院通知到位、认真组织本年度结项工作,确保应结项目按期结项。各单位结项率将作为后期项目申报推荐重要依据。标书代写
温馨提示:科技报告收录证书,所有项目均应提交,一定要优先办理此项。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办理流程:**省科学技术厅业务系统省科技计划报告共享服务系统申请,周期一般7个工作日,请项目负责人提前注册、撰写并提交科技报告。
科技处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