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分 类: | 环境监管防治 ; 公告 |
| 发文机关: | ****环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6年03月03日 |
| 标 题: | 德顺乡高标准农田项目水利工程****搅拌站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6年03月03日 |
德顺乡高标准农田项目水利工程****搅拌站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德顺乡高标准农田项目水利工程****搅拌站建设项目》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782 0436-****800
通讯地址:公园东路14号(**区政务大厅) 邮 编:1370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德顺乡高标准农田项目水利工程****搅拌站建设项目 | **省**市**区德顺乡白吉村 | **** | **** | 该项目为**项目。项目总投资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4万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15.78%。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区德顺乡白吉村,中心坐标为东经122°51′11.819″、北纬45°23′44.629″,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占地面积6137.59m2。项目东侧和南侧为耕地,西侧为空地,北侧为道路且隔路为耕地,厂界外最近敏感点为西南侧350m处的白吉村。主要建设内容为**1条混凝土生产线,配套建设3个水泥筒仓、1个粉煤灰筒仓、1个减水剂储罐及计量、输送等设备,同步建设防渗沉淀池、防渗旱厕、除尘降噪等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混凝土6万立方米。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施工场界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须合理选择施工方式,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开周边敏感点休息时段,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影响或污染周围环境。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严禁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得外排;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三级防渗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搅拌和厂区降尘,均不得外排;搅拌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无废水产生。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作业场地设置围挡,建筑材料密闭覆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并做好清洗,作业面定期洒水降尘,焊接作业配备烟尘净化器,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和焊接烟尘,施工场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运营期水泥、粉煤灰筒仓仓顶配套袋式除尘器,搅拌机设置封闭式搅拌楼并配套袋式除尘设备;原材料场设置不低于4米严密围挡、物料全覆盖苫盖,作业面实时洒水降尘,厂区运输道路、生产及储存区域地面全部硬化,及时清理厂区粉尘、清洗运输车辆,有效控制堆存扬尘、道路扬尘和输送扬尘;筒仓颗粒物按无组织排放管控,确保厂界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场地设置围挡,严禁夜间施工,运输车辆经过周边区域减速禁鸣,减少噪声扰民。运营期优先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生产、装卸、运输设备,对搅拌机、泵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加装隔声罩等降噪措施,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合理优化厂区设备布局,运输车辆在厂区内限速行驶、禁止鸣笛,仅昼间运行生产,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运至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物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运营期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沉淀池沉渣、****实验室废混凝土用于项目周边道路铺垫,除尘器回收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利用。 (六)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区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原则实施防渗措施,防渗旱厕、防渗沉淀池等一般防渗区落实相关要求,厂区路面、硬化地面、库房等简单防渗区做好一般地面硬化处理,有效防止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七)严格落实临时项目运营及服务期满后管理措施。****搅拌站,不得擅自**生产时间;服务期满后,****搅拌站、料场围挡等生产及环保设施,拆除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低噪声作业等措施,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指定消纳场,****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门,厂区硬化地面保持完整,未硬化区域做好绿化恢复,消除环境影响。 (八)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排污行为发生日前30个工作日内向核发排污许可证的部门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 (九)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相关规范设置污染物监测点位,定期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监测机构开展自行监测,监测结果按规定公开并留存备查,确保达标排放;建立完善的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严格执行,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