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顺乡高标准农田项目水利工程一标段临时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审批
吉林-白城-洮北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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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分 类: 环境监管防治 ; 公告
发文机关: ****环保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3月03日
标 题: 德顺乡高标准农田项目水利工程****搅拌站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03日

德顺乡高标准农田项目水利工程****搅拌站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德顺乡高标准农田项目水利工程****搅拌站建设项目》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782 0436-****800

通讯地址:公园东路14号(**区政务大厅) 邮 编:137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德顺乡高标准农田项目水利工程****搅拌站建设项目

**省**市**区德顺乡白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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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为**项目。项目总投资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4万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15.78%。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区德顺乡白吉村,中心坐标为东经122°51′11.819″、北纬45°23′44.629″,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占地面积6137.59m2。项目东侧和南侧为耕地,西侧为空地,北侧为道路且隔路为耕地,厂界外最近敏感点为西南侧350m处的白吉村。主要建设内容为**1条混凝土生产线,配套建设3个水泥筒仓、1个粉煤灰筒仓、1个减水剂储罐及计量、输送等设备,同步建设防渗沉淀池、防渗旱厕、除尘降噪等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混凝土6万立方米。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施工场界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须合理选择施工方式,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开周边敏感点休息时段,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影响或污染周围环境。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严禁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得外排;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三级防渗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搅拌和厂区降尘,均不得外排;搅拌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无废水产生。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作业场地设置围挡,建筑材料密闭覆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并做好清洗,作业面定期洒水降尘,焊接作业配备烟尘净化器,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和焊接烟尘,施工场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运营期水泥、粉煤灰筒仓仓顶配套袋式除尘器,搅拌机设置封闭式搅拌楼并配套袋式除尘设备;原材料场设置不低于4米严密围挡、物料全覆盖苫盖,作业面实时洒水降尘,厂区运输道路、生产及储存区域地面全部硬化,及时清理厂区粉尘、清洗运输车辆,有效控制堆存扬尘、道路扬尘和输送扬尘;筒仓颗粒物按无组织排放管控,确保厂界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场地设置围挡,严禁夜间施工,运输车辆经过周边区域减速禁鸣,减少噪声扰民。运营期优先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生产、装卸、运输设备,对搅拌机、泵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加装隔声罩等降噪措施,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合理优化厂区设备布局,运输车辆在厂区内限速行驶、禁止鸣笛,仅昼间运行生产,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运至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物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运营期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沉淀池沉渣、****实验室废混凝土用于项目周边道路铺垫,除尘器回收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利用。

(六)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区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原则实施防渗措施,防渗旱厕、防渗沉淀池等一般防渗区落实相关要求,厂区路面、硬化地面、库房等简单防渗区做好一般地面硬化处理,有效防止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七)严格落实临时项目运营及服务期满后管理措施。****搅拌站,不得擅自**生产时间;服务期满后,****搅拌站、料场围挡等生产及环保设施,拆除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低噪声作业等措施,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指定消纳场,****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门,厂区硬化地面保持完整,未硬化区域做好绿化恢复,消除环境影响。

(八)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排污行为发生日前30个工作日内向核发排污许可证的部门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

(九)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相关规范设置污染物监测点位,定期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监测机构开展自行监测,监测结果按规定公开并留存备查,确保达标排放;建立完善的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严格执行,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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