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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县1号水泥桥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公司
建设地点: **自治区**市**县(具体位于夏曲镇或相关乡镇,横跨当地河流,具体村名需参照文件详细坐标)
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危桥改造及**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原有老旧桥梁,**一座全长约60-80米、宽7.5米的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或T梁桥),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工程涵盖桥台及桥墩基础施工、梁板预制与架设、桥头引道接线工程(长约200-300米)、河岸防护工程(浆砌石护坡及挡土墙)以及施工便道修建。项目总占地面积约0.4-0.6公顷(含临时堆料场及施工营地),计划工期10-12个月,旨在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当地村民安全出行及物资运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