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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开展****矿山开采破碎加工及产能提升项目(选矿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矿山开采破碎加工及产能提升项目(选矿工程)
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省**市肃**祁丰乡。
项目概况:
本工程拟建铁选厂1座,选矿规模为60万t/a(2000t/d),采用浮选+磁选工艺,选矿产品为硫铁精矿、赤铁精矿、磁铁精矿三种。工程总投资22609.92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邱总 联系电话:188****965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与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地址:**省**市东岗西路226号广电大厦12楼
联系人:王红 联系电话:182****6385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示指定地址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表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