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2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3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2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2-25 18:30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2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生态环境局拟对****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5日-2026年3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75 、0854-****920

传真:0854-****075 、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开发区幸****饭店旁)黔南州、****服务中心****环境局B216室,0854-****920

邮编:558000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风电场

**省-**-**县-茂兰镇

****

**水陆源****公司

本项目为**项目,属于陆上风力发电项目,位于**省黔南州**县茂兰镇、佳荣镇。项目总投资51099.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9.37万元,占总投资的0.92%。

本项目由风力****电站、集电线路等部分组成,总用地面积36.86hm2,其中永久占地1.42hm2;布置风电机组20台,单机容量5.0MW,总装机量100MW;通过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与****风电场、****风电场、****风电场联合建设的拉易220kV升压站,该升压站已于2025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黔环辐表〔2025〕73号),35kV集电线路采用架空线路+电缆铺设,线路路径总长度约62.46km,其中架空线路16.76km,直埋电缆45.70km。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期的环境管理监控计划,从保护生态角度严格限制大型机械进入施工场地,防止因施工方式不当破坏环境。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面积,减少临时占地。标明施工活动区域,禁止施工人员随意到非施工区域活动。施工车辆必须沿规定的运输路线行驶,不得随意越界行驶。采取表土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对各开挖面和占地区域要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和熟化土分开堆放,并按原土层顺序回填,以便施工区植被恢复。工程土石弃渣禁止随意弃渣。场内施工公路、施工生产生活建筑、临时堆土场、风机基础等区域进行生态恢复。清理公路沿线渣料,对沿线裸露区域覆土恢复植被。施工结束后清理场地,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场地清理完毕后覆土恢复植被。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捕杀野生动物。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要求做好水土保持措施。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提高施工效率,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减少地表裸露的时间。遇有大风天气时,应避免进行挖掘、回填等大土方量作业并采取喷水抑尘措施。加强施工区,建筑材料堆场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凝土搅拌机采用袋式除尘器,并搭建棚架。采用密闭散装水泥运输车辆运输和转移水泥。道路施工边界设置围挡;施工道路路基形成后,及时碾压、洒水,以保持湿润。

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定期喷水压尘等防尘措施。装载水泥、砂料等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车斗应用苫布或篷布遮盖严实,卸车时应尽量减少落差,减少扬尘。出入工地且车身、车轮粘有泥土的车辆进行清洗,运输车辆行驶注意控制车速,减速慢行,防止行车时产生大量扬尘。选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使用合格燃油。水泥采用封闭式罐车运入厂区,砂石料运输车辆全部采用苫布覆盖。焊接过程中选取成熟的焊接工艺和设备。

3.水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施工人员主要为周边村民,依托周边村庄的民房,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庄既有的环保设施(旱厕)处理后用于农肥。管理人员食宿位于施工营地,施工管理人员含油废水经隔油池(1.5m3)和化粪池处理后用作施工营地附近农田施肥。机修废水经设置的隔油池(1个,规格为0.8m×0.35m×0.3m),沉淀池(2个,规格为2m×1m×1m)和**池(2个,规格为2m×1m×1m)处理后,用于机修清洗。设置施工临建区的场外雨水截流沟,对砂石料堆场地面进行硬化,减少雨水进入施工临建区及砂石料堆场。风机基础、直埋式集电线路、道路等施工应及时做好回填、边坡防护、防止雨水冲刷。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机座。距离敏感点较近的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声屏障。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附近路段时,限速行驶,并禁鸣高音喇叭。施工中应遵守作业规定,禁止高空抛物,减少碰撞噪声,减少人为噪声。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临建区设置垃圾箱和垃圾池,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弃包装箱(袋)统一****收购站综合利用。临时弃土堆放于施工区内的临时堆土场,并遮盖塑胶布或帆布,设置装土麻袋拦挡,堆土场周边设置临时排水导流系统,施工后期用作回填和绿化覆土,并对临时堆土场进行植被恢复。施工期产生的永久弃渣统一运往规划的4个弃渣场集中处置,弃渣运输车辆遮盖篷布防止洒落;弃渣前先进行表土剥离,并在渣场底部边缘修建浆砌石挡渣墙,在弃渣场四周设置截(排)水沟;弃渣时分层堆放、分层夯实,弃渣结束经土地整治后进行绿化恢复。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施工临建区内布置危险废物暂存柜,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柜及其存放点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优化工程设计,禁止风电机组、施工生产、生活设施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施工场地要远离生态保护红线保护,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严禁施工场地进入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的范围内,在施工**行物理隔离,严格控制施工边界,加强施工队伍的教育和管理,禁止破坏生态植被、动物栖息地等。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增强其保护意识,加强施工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污(废)水、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扬尘、渣土、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按水保和生态修复方案要求严格实施,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

7.林地保护措施

优化施工设计方案,尽量减少占用生态公益林;在林区内进行施工作业时应优化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除征地范围外不得增加临时堆场。对占地范围内的林木砍伐,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林木砍伐相关手续,并缴纳林木砍伐补偿费用。在林区内施工时,应尽量避开砍伐乔、灌木,并严格控制砍伐范围。基础开挖应尽量使用人工开挖为主小型便携式机械开挖为辅的方式,控制施工开挖量,减少对占地周围植被的破坏。施工时应尽量维护自然地形、地貌,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尽可能少开挖土方量。对个别开挖量较大的,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堆放弃土、弃渣,尽可能少地破坏周围的原始植被。

8.**漳****自然保护区保护措施

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工程设施和施工场地布置在保护区范围之外,控制临时占地和施工便道数量,严禁将施工平台和风电机组设置在**漳****自然保护区内。邻近**漳****自然保护区施工避开雨季施工,选择枯水季节,提高施工效率,缩短施工周期。进入自然保护区的线路桩号处分别设警示标志牌。在保护区内施工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物料堆放时加盖篷布;利用现有道路作为施工道路进行材料输运,做好施工路线选择、车速控制、洒水降尘,降低扬尘产生。施工期的废水禁止在保护区路段内排放,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由运漕车装入罐体作为其他绿化或农灌用。加强教育,提高施工人员保护植物和动物意识。施工扰动迹地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耕作土,复耕或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

9.****自然保护区保护措施

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工程设施和施工场地布置在保护区范围之外,****自然保护区,施工活动严格限制在项目既定范围内,严禁越界行为。对邻近保护区的区域,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隔离带,并建立专人巡查制度,确保施工扰动被有效隔绝在保护区边界之外。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污(废)水、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扬尘、渣土、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

(二)营运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风电场建成后,禁止随意砍伐破坏植被,选用当地物种对风机基座周围的植被进行恢复,补偿工程建设引起的植被损失生物量。风电场除必要的照明外,减少夜间灯光投射,减少对兽类惊扰影响。实施动物栖息地恢复与生态连通,对施工迹地、临时道路等受损区域进行生态修复,构建生态廊道,连通因施工而碎片化的栖息地。加强风电场员工教育和管理,严禁捕杀野生动物。项目运行后,在鸟类迁徙强度大的季节,观测鸟类迁徙情况,在鸟类迁徙季节,为保护鸟类,计划把风机定期检修在鸟类迁徙季节,尽可能减少及停止部分风机的运营。将鸟类保护工作纳入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对风电场运营的1~3年内进行鸟类跟踪调查及监测,对风机区域鸟类通过量和死亡率监测。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风电机组运行期间无废气产生,管理人员依托拉易升压站,升压站食堂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引至楼顶排放。

3.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行期不产生生产废水,管理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拉易升压站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风机,加强风机日常维护,定期检查风机机械系统,保证风机运行良好。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行期间现场运行维护与管理人员依托拉易升压站设施收集,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风机机组报废的设备和配件等检修废物,废旧玻璃钢材料和包装****公司综合利用,废轴承由厂家回收处置。废变压器油、废机油、废铅蓄电池、废电容器、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依托拉易升压站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提交了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通过网络、报纸、现场张贴布告等方式,开展了本工程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活动,包括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征求意见稿公示、公众意见处理、报批前公告等。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